近日,有不少小伙伴咨询如何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公租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问题。为此,小编咨询过专业人士啦,将陆续为大家解答。
今天首先解答的是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问题!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1、什么是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答: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是指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4〕7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政府按设定分类目录分期向符合申领条件的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3类人才发放货币补贴,以资助其通过购置市场房源解决住房问题的一项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2、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申请对象除应属于《实施意见》中明确的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中的一类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在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安区,下同)用人单位工作满3 年( 含) 以上或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5 年( 含) 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市区营业执照( 担任法人) 和半年( 含) 以上完税证明;
(2)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 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 红卡” ) 或经我市分类认定的外籍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人才;
(3)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2013年10月21日到申请之日期间在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符合以下3 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住房不纳入核定范围:
①人才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杭州市区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
②在2013 年10 月21 日( 含) 之后引进杭州的人才,从2013 年10月21 日( 含) 到引进之日期间无房,但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在杭州市区仅购买一套住房的;
③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 年的。
3、市区省部属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是否可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申请购房补贴?
答:《实施意见》只适用于市区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含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工作。
4、申请人享受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的,能否再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答:申请人享受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的,按现有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即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须退出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5、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如购房总价低于可享受的购房补贴标准的,享受购房补贴标准是否变动?
答:符合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B类人才补贴标准为120万元;C类人才补贴标准为100万元;D类人才补贴标准为80万元。如购房总价低于可享受的购房补贴标准的,则按购房总价金额作为可享受购房补贴标准。
6、夫妻双方均符合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答:夫妻双方均符合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按高的一方享受一次。夫妻双方享受购房补贴标准相同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明确其中一方享受。
7、如何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答: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按照人才所属的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实行分级申请。
市属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由市属用人单位初审、市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住保房管局等终审。
区属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由区属用人单位初审、区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的人才分类界定及资格认定,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住保房管局等终审。
8、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如何领取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答:通过资格审核后,持《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的人才需先购买市区(包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住房,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以后,提交正购房合同、个人银行卡号等资料到市住保房管局,经市住保房管局审核并进行信息录入后,人才会同用人单位至市住保房管局签订《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协议后收回资格证)。
市属及开发区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持《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到市住保房管局领取购房补贴,区属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持《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到区住建局领取购房补贴。
9、购房补贴是一次性发放,还是分年度发放?
答:购房补贴金额分2年进行发放。第1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50%,第2年年审通过后发放剩余50%。
10、按照规定享受购房补贴是否需要累计工作满一定年限?从何时起算?
答:按照规定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须在杭州市区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工作累计满10年,从第一次领取购房补贴时开始计算,即银行支付购房补贴款成功之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