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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住保房管局争当排头兵坚决打赢平安创建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8 18:38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争当排头兵坚决打赢平安创建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处室)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8月10日


市住保房管局争当排头兵坚决打赢平安创建攻坚战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争当排头兵坚决打赢平安创建攻坚战实施方案》(杭平安﹝2018﹞3号)有关决策部署,为确保我局平安创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新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后峰会,前亚运”维稳安保工作的要求,举全局之力,为全市打造平安创建主动仗、攻坚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系统谋划、超前准备,有效整合全局力量,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各类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落实维稳安保各项措施,坚决防止在我局系统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政治事件、重大安全事件,为确保我市2018年全省平安考核进前六,2019年全省平安考核进前三目标而努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局平安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局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房屋安全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平安创建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及安全隐患清除工作。

三、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

做好平安创建工作是全局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层层落实维稳安保责任,深入基层,加强检查指导,落实具体工作方案,协调配合,围绕目标,真抓实干。其工作分解如下:

1.房屋安全管理:安全处和安鉴中心要加强对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安全鉴定管理,做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各单位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确保局系统不发生安全事故。

2.信访维稳:法制处(信访中心)要加强信访维稳信息收集、不稳定因素汇总上报,指导、协调和督促各有关单位(处室)做好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处置、化解稳控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一时难以化解或因排查不力、信息上报不及时、包案责任不落实、问题不化解不及时,导致造成集体上访和闹访滋事的,要及时做好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房产管理:房产处要做好全市直管公房管理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尤其要加强对“经租房”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和信访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防止极端事件的发生。

4.住房保障管理:市住保办要加强住房保障管理,住房资金和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等工作。加强对企业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等问题和有关重大群访的稳控化解工作。

5.房屋征收管理:市征管办要加强对全市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各区房屋征收补偿指导和协调工作,积极有效化解历年来的城市房屋拆迁积案。

6.市场管理:市场处要加强全市房产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防止商品房价格大起大落引发不稳定事件;认真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的管理,及时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检查工作。

7.物业管理:物业处和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要继续深入开展“零发案小区”和“控案先进小区”创建活动,加强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部门协作和联动,加强对各区(县、市)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指导,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公安、城管、社区等做好物管小区停车管理、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小区秩序稳定;同时,加强对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报修金日常监管力度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8.房屋修缮:修缮处要做好对全市历史街区和房屋修缮的检查、指导工作,历保中心要督促各区局做好历史建筑和危旧房屋治理改造的安全检查,防止极端事故发生。

9.房产信息:信息中心和中房公司要加强房产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防范网络攻击及泄密事件发生等。

10.住保房管发布:一方面要做好我局平安创建的宣传,形成平安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格局;另一方面要牵头协调做好与局有关的舆情应对,引导等工作,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媒体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话语的主动权。

11.其它:局其他单位(处室)要做好所属办公楼、仓库及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的安全检查;另外,负责牵头平海大厦装修的单位(处室)要确保在装修期间不发生人员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初)。各单位根据平安创建攻坚战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及时做好动员部署,做好层层分解落实工作。

2.全面攻坚阶段(2018年8月至2019年底)。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工作的落实。

3.考核验收阶段(每年年底)。局对各单位平安创建情况进行考核并总结,将平安创建情况纳入全年社会管理综治及安全生产(消防)目标考核中,如发生社会影响较大安全事故进行一票否决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杭州是浙江的省会和中心城市,尤其是G20峰会后,杭州在国际上知名度、影响力越来越大,不论经济发展还是平安创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风向标意义。为向应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平安杭州,打响全国最安全城市品牌”的目标,各单位(处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勇当排头兵,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平安创建要求,真抓实干,真正使平安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打赢平安创建攻坚战,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各单位(处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处室)负责人要亲力亲为,认真分析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平安创建各项任务和要求。

3.细化目标任务。各单位(处室)要将平安创建攻坚战与本单位(处室)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认真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努力提升全局平安创建水平。

4.强化督查考核。平安创建工作作为市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处室)要定期召开会议,强化日常检查、督查,对工作不力的特别是在攻坚战期间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件),一律实行提级倒查,进行严肃问责。

各单位(处室)阶段性贯彻落实情况,于2018年8月底前报局房屋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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