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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蓝领公寓受理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6 16:1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蓝领公寓(临时租赁用房)租赁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筹集建设临时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杭房租赁〔2017〕1号)、《关于加强临时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房租赁〔2017〕2号)、《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受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由杭州上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上城蓝领公寓进行公开受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单位要求:原则上是本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管理、住宿餐饮、城市保洁、保安服务、公共工程建设及养护、交通运输、仓储物流、文化娱乐、电子商务、中介或咨询等服务性行业的单位;要求营业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及纳税地在杭州上城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2、入住人员要求:是指在上述承租单位工作的相对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大江东产业聚集区,下同)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相关证明;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时限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二、房源概况 

房源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05号。

尚蓝公寓二期A区(1-7层),B区、C区、D区(2-6层):

目前共984套房源,房型分为444间双人房,540套集中式双人房。

表1 尚蓝公寓二期A区—D区房源概况 

房源

楼层

出租面积(㎡)

房间个数

租期(年)

A区

二层

1001.55

44

2

三层

1001.55

44

2

四层

1001.55

44

2

五层

1001.55

44

2

六层

1001.55

44

2

七层

1010.53

44

2

B区

二层

1323.73

60

2

三层

1323.73

60

2

四层

1323.73

60

2

五层

1323.73

60

2

六层

1323.73

60

2

C区

二层

987.13

42

2

三层

987.13

42

2

四层

987.13

42

2

五层

987.13

42

2

六层

987.13

42

2

25D区

二层

983.15

42

2

三层

983.15

42

2

四层

983.15

42

2

五层

983.15

42

2

六层

983.15

42

2

合计房间个数

984

合计出租面积(㎡)

22488.33

房屋租金价格根据户型而定,租金价格区间为650-950元/床/月。

三、受理时间

承租单位可在2020年9月3日起9:00-17:30(工作时间)向杭州上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四、受理地点

本次受理报名地址为尚蓝公寓一期(秋涛路205号)前台,咨询电话:0571-86701902、18867113637(该号码为企业对外固定电话),联系人:杨女士,监督电话:87800893、86588298。其中150套房源可在亲清在线(杭州市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数字平台)申请(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home)。具体房源清单及选房签约要求以亲清在线平台公布为准。

五、受理材料

1、承租意向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委托非法人报名)、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情况简介;

6、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及提供社保单。

六、受理流程

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蓝领公寓:

1、受理: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

2、单位公示: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准确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3、申请: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后,向上复公司提交申请相关材料。

4、审核:上复公司对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区住建局进行审核并备案。

5、社会公示:取得备案后,区住建局将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并接受举报。

七、申请入住上城区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上城区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所在单位开具的单身证明);

4、申请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相关证明;

5、未退休的,提供社保清单(至少1个月),已退休的,提供劳动合同。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上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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