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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639/2020-237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公开日期: 2020-12-21

领取廉租房货币补贴的保障家庭可租赁房源范围扩大了

发布日期:2020-12-17 09:54 浏览次数:

本周起,公租房、廉租房相关业务有调整——领取廉租房货币补贴的保障家庭,可承租房源范围由主城区扩大到萧山区和余杭区。另外,承租“良和雅苑”“西塘花苑”小区的保障家庭可持余杭区低困证等材料办理租金减免、资格续审等业务。

廉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可租赁房屋范围扩大

按照原有政策,如果申请了廉租房货币补贴,承租房屋的范围要求只能在主城区范围,不含萧山、余杭。现在,廉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的房屋承租范围进行了调整,承租范围扩大,保障家庭可以在萧山和余杭两区承租房屋!具体房屋类型如下:“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 (http://zl.hzfc.gov.cn) 上申报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


落户这两个小区的廉租房家庭可持余杭区低困证明办理相关业务

今年,享受市本级廉租房保障的薛阿姨顺利通过房源调整,从原西湖区象山人家小区调到余杭区的良和雅苑小区,同时,她还将户籍也落到良和雅苑,且领取了余杭区低困证明。现在,薛阿姨的廉租房保障期限已到,需要办理续审手续。可按照原规定,薛阿姨属于市本级廉租房保障家庭,在办理廉租房续审时,需提供市本级低困证明。

为了解决像薛阿姨这样因跨区落户而导致无法续审或无法办理租金减免等业务的情况,现在起,针对配租在“良和雅苑”“西塘花苑”并落户在公租房承租房屋内的市本级保障家庭,可持余杭区低困证明材料办理公租房租金减免、公租房转廉租房、廉租房续审等业务。

这也就是说,对于户口已经迁入“良和雅苑”“西塘花苑”的租户来讲,再次办理续审业务或办理公转廉等业务时,只要持有余杭区开具的低困证明(余杭区最低收入家庭证明、余杭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余杭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明),就可以办理公租房租金减免、公租房转廉租房、廉租房续审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