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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8 17:10 浏览次数:

2019年市住保房管局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各项部门职责。现将2019年度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根据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拟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部署、落实重大决策项目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推进信用杭州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重要内容。11月份,对全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并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意见,不断提高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二)扎实推进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

1.有条不紊开展立法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我局于年初制定了立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间的职责分工,明确各个阶段任务的工作要求,并抽调专业人员力量成立起草工作小组,积极推进立法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目前已向市、区两级住保房管系统、企业代表、基层组织、专家学者等征求意见,通过系统内部研究论证,完善草案起草,并积极报送2020年杭州市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争取将该项目列入明年正式立法项目。

2.严格把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19年,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厅拟稿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以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6个文件均已印发并向群众公示,涉及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征收和住房租赁管理等内容。另外,《关于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代市政府办公厅拟稿)已完成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局会议研究等程序,下一步将适时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代市政府办公厅拟稿),因文件规定的内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正在进行维稳评估工作;《关于加强全市装修交付商品住房项目管理的通知》(局发规范性文件),目前正在征集市、区各相关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3.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省、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对局系统现行行政规范性文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局官网等传媒上进行公示,以保障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我局也不定时的组织开展专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以确保各相关单位能够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开展相关行政工作,保障群众的权益。经过多次的清理,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91件,涉及我局法定行政职责的各个方面。

(三)着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各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我局于6月份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工作,对局系统各单位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案卷进行集中检查,并就评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发出相应的法制建议书。此外,加强对各区、县(市)房管部门的依法行政监督指导,除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严格审查、有错必纠以外,针对近年来审批权力事项下放较多的情况,组织下放权力事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确保落实依法行政,市区两级标准统一。

2.大力推进文明执法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的要求,制定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方案,并根据方案的内容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及时处置记过。

3.严格审核重大执法决定。2019年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例,均为房地产市场管理领域案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件。在行政处罚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实体和程序审查。其中涉及重大行政处罚事项的案件,我局根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向被处罚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目前,我局依法作出的所有处罚决定,均在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目前,我局在编公务员为36人,其中持有执法证35人,持证率达97%。但是,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仍存在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的情况,为保障和强化法制机构履职能力,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我局整合局系统法律专业人员和各处室工作骨干,组建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有效地缓解了人手短缺、监督难等问题。

(四)狠抓“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

1.“两高一低”整治效果明显。为持续深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从目标制定、任务分解、责任落实、梳理难点、狠抓落实等多方面入手,对照2018年依法行政考核的薄弱环节,全力降低诉讼复议败诉率。行政复议发案量方面,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行政复议发案为18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件,发案率降低5.26%。2019年行政复议结案14件,其中被纠错1件,纠错率为7.14%;2018年同期被纠错4件,纠错率为22.22%,纠错率较去年同期下降67.87%。

行政诉讼方面,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一审发案为3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8件,发案率增长36.4%,其中存在个别相对人存在滥诉、缠诉情况。行政诉讼一审结案25件,败诉2件,其中一件已提起上诉,败诉率为4%。行政首长出庭率为91.67%,超过市政府年度考核要求。

2.落实诉讼复议案件情况通报制度。我局建立了诉讼复议案件情况月度通报制度,主要包括当月诉讼复议案件统计表、新产生败诉案件专项分析报告、存在败诉风险案件情况及对策、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典型案例或突出性、普遍性问题分析等。

(五)多维度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1.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增强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水平,我局邀请局法律顾问单位对局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及经办人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工作。此次培训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信息公开期限调整、第三方意见征求规范、滥用政府信息公开权等内容出发,剖析新条例对于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的影响,从而进一步规范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2.举办全市房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今年5月30、31日,我局组织全市住保房管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开展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法制培训。邀请了高校教授、专业律师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前来授课,在两天时间的紧张学习中,授课老师们从行政法律法规的基础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意分析,再到具体个案办理的细节方面进行全流程讲解和指导,对学员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帮助,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六)普法宣传形式灵活、频率较高

我局依托“杭州市房产信息网”这普法教育阵地,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较好的普法效果。一是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物业党建、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创新项目等年度目标任务和重大活动的政策宣传工作。二是加强与各层级媒体平台联系方面,房地产市场监管、加装电梯工作开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等工作频频得到《人民日报》、央视、《光明日报》、央广网、新华网等央媒的报道;三是面对网络上的不实信息,我局及时发布信息作出回应。特别是对商品房限售谣传信息的跟踪处理,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事件进度与事实,第一时间发布正面声音,有效平息负面网络舆情。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部分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未按时公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3〕50号)的要求,各单位应当在每年的4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经自查,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情况尚未及时通过据官方网站、微信或微博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

2.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亟待调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我局于2015年《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杭房局〔2015〕159号),为我局行政处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18年9月,浙江省建设厅印发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对住房保障和房地产领域的裁量基准进行调整并增加了部分新内容,用以指导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领域行政处罚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工作尚未完成。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加强源头治理,规范行政工作开展。

1.关于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未公开问题。根据市考评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的要求,我局均按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但在法制工作信息公开方面,未予以足够的重视,存在拖延现象。经研究,现已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即计划于11月底前在局官网“依法行政”专栏增加相关内容模块,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2.关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时调整的问题。虽然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存在一定的时效性问题,但实际处罚工作开展过程中,为避免适用不当,我局积极参考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的相关规定。目前,局裁量适用基准文件的主要内容已调整完毕,下一步将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程序,报送局办公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并适时对外公布。

三、2020年度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水平,我局拟于2020年度贯彻落实好下列工作:

(一)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分别以2020年地方性法规正式立法项目、预备立法项目报送市人大法工委和市司法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和整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上述地方性法规的前期准备工作,以便及时印发,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适时调整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要求,以及针对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提出的新思路和方式,我局将结合住房保障工作开展实际,对行政执法工作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有机调整,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不断深化普法工作开展。根据局立法工作计划,统筹各业务部门的政策文件普法宣传工作。同时,结合外来务工人员返程、高校毕业季、国际住房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置专场、走进校园、走进工业园等方式宣传我市的住房保障、住房租赁等政策,积极推进普法工作的同时为群众带去便利。

(五)加强“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我局以联合市中院和市司法局组建行政诉讼争议调解机构为契机,在做好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减少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发生,降低发案量。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