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保修金主体变更事项公告
因建设单位注销等原因,以下项目的物业保修金主体发生变更。物业保修责任由变更后的单位继续履行,符合物业保修金退还条件后,将由该单位申请退还本息余额。现将变更主体情况予以公告。
编号
项目名称
原物业保修金主体
现物业保修金主体
1
克拉公寓
浙江恒祺置业有限公司
徐龙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物业服务和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