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5号)要求,我单位对存在多家入围(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和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见附件:
自查和清理公示(市住保房管局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