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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639/2021-193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公开日期: 2021-03-09

服务更规范、更标准,富阳出台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相关规范

发布日期:2021-03-08 11:41 浏览次数:

小区是人民生活的基本场所,小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提升。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不仅是物业服务企业的一支主力军,更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支庞大力量,在社区管理和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深入贯彻住建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的指导监督,不断提升其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管理水平,富阳区住建局经过多方参考借鉴、征求意见,近日下发了《关于实行杭州市富阳区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登记备案暨开展住宅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市富阳区物业管理住宅项目负责人工作要求及职业操守规范指导意见(试行)》,为加快建设幸福宜居标杆区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悉,《操守规范》主要规定了范围定义、任职资格、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评价评级、结果运用六个内容,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主动融入,《操守规范》规定了物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到所在项目的街道、社区报道登记并备案,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社区汇报交流物业管理工作情况,配合政府部门、属地街道(乡镇)工作,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垃圾分类、台风洪涝防范等各项工作;二是指导规范,《操守规范》对物业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给出了可操作、可执行的具体指导意见,让物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星级评定,根据《操守规范》的试行情况,区住建局和区物业行业管理协会还将邀请行业专家、两代表一委员、社区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代表按计分评价表,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评级评价,并实行星级评定;四是信用管理,区住建局将对星级评定情况实行差异化信用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于星级评定为五星级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申报各类考评专家时给予优先推荐;对于星级评定为较差的项目负责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该项目负责人进行全区通报批评,更严重将列入项目负责人“黑名单”,三年内不得任项目负责人一职。

这两份文件的出台和实施,为规范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各项工作,加快物业管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也为全市对物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创新探索的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