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组织实施《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水平,杭州市物业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形成了2021年十项物业综合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任务。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有序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完善和提升,夯实城市社区治理基础,进一步探索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的有关问题,2019年,杭州出台了《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聚焦物业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明确将建立健全“属地综合管理、市场规范有序、业主和谐自管”的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体系,打造一批体现杭州优秀物业综合管理水平、具备和谐美好生活环境的品质住宅小区,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今年作为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要怎么进一步加强物业综合管理?
一是“美好家园”住宅示范小区建设。根据《2021年杭州市“美好家园”住宅示范小区建设实施方案》,确定2021年候选小区和整改提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评价)和自查、验收。对在2019年和2020年创建的222个“美好家园”进行“回头看”,充分发挥示范小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推广使用物业监管服务平台。报事报修、电子投票……以“城市大脑”房管系统建设为契机,局主导开发建设了物业领域权威管理服务平台,并上线了电子投票、小区报事报修等核心互动功能模块。今年,将积极落实物业监管服务平台推广使用任务,依托平台构建形成市、区、街、社联动的监管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平台功能覆盖面,惠及广大业主居民。
三是充实物业管理基层工作力量。街道(乡镇)明确物业管理工作分管负责人,明确承担物业管理工作职责的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人员。明确社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四是深化党建引领三方协同机制。推动实现业委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新组建或新换届业委会中的党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员亮身份,以小区党支部为核心引领,构建新三方协同机制,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服务机制普遍建立。
五是加强对业委会组建、运行的指导监督。推动落实街道(乡镇)、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已划分物业管理区域且符合交付率等成立条件的小区,组建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六是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为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推广“小区管家”等多种模式,推动社区化准物业提能升级,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后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原五城区2002年底之前交付使用的老旧普通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各区、县(市)组织1个以上老旧小区开展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试点,组建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
七是扩大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覆盖面。为规范小区经营性收益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局自2019年起建设并推广应用全市统一的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了业主委员会的财务及时公开,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和街道、社区等可随时通过手机登录信息平台,查询、统计、监督小区经营性收支情况。今年,将不断扩大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覆盖面,在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项目(含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推广实施物业经营性收支信息公示,主城区平台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他区(县、市)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八是加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完善物业管理项目考核办法,围绕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突出业主评价,定期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并与项目的评优评先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星级评定、前期物业招投标等挂钩。
九是预防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小区物业管理矛盾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之一。不断完善物业管理类信访投诉问题分析研判机制,健全物业行业调解组织,依靠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物业管理纠纷,切实增强物业管理小区解决自身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十是加强小区环境秩序长效管理。持续深入开展以垃圾分类、公共区域整洁、车辆管理、违建防控等四大类内容为重点的“‘美丽杭州’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住宅小区环境秩序常态化治理。落实日自查、周检查、月抽查工作机制。街道(乡镇)牵头,推动综合执法进小区,加大对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