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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物业保修金主体变更事项公告

因建设单位注销等原因,以下项目的物业保修金主体发生变更。物业保修责任由变更后的单位继续履行,符合物业保修金退还条件后,将由该单位申请退还本息余额。现将变更主体情况予以公告。

编号

项目名称

原物业保修金主体

现物业保修金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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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溪谷商务中心

杭州旭龙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旭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物业服务和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