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蓝领公寓焦化小区受理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16 17:4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蓝领公寓(临时租赁用房)租赁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筹集建设临时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杭房租赁﹝2017﹞1号)、《关于加强临时租赁建设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房租赁﹝2017﹞2号)、《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由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对杭钢蓝领公寓焦化小区临时租赁进行公开申请受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单位要求:原则上是拱墅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物流等服务性单位或对拱墅区实施“六大专项行动”、促建“运河沿岸名区”献的服务性单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其他行业也可申请;要求营业注册地址、纳税地均在拱墅区(其中大树、小巨人企业优先)。

(二)入住人员要求:原则上是指在上述承租单位工作的相对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 公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非杭州市区(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大江东产业聚集区。下同)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即可;            

2、申请人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劳动证明);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二、房源概况

房源地点:春风驿•杭钢蓝领公寓焦化小区(拱墅区半山路266号,导航地址:杭钢西苑焦化小区),详见下表:

房源名称

租赁用途

类别

间数

出租面积(建筑面积㎡)

租金价格

租期(年)

春风驿•杭钢蓝领公寓焦化小区

6幢

居住

北面单人间

20

18.39

695元/月/间

1至3年

南面双人间

18

26.75

1011元/月/间

1至3年

南面四人间

2

53.49

2022元/月/间

1至3年

7幢

居住

北面单人间

6

18.26

690元/月/间

1至3年

南面双人间

6

26.56

1004元/月/间

1至3年

8幢

居住

北面单人间

14

18.26

690元/月/间

1至3年

南面双人间

12

26.56

1004元/月/间

1至3年

南面四人间

2

53.12

2008元/月/间

1至3年

9幢

居住

北面单人间

15

18.26

690元/月/间

1至3年

南面双人间

13

26.56

1004元/月/间

1至3年

南面四人间

2

53.12

2008元/月/间

1至3年

10幢

居住

北面单人间

13

18.26

690元/月/间

1至3年

南面双人间

11

26.56

1004元/月/间

1至3年

南面四人间

2

53.12

2008元/月/间

1至3年

合计



136

3267



注:

(1)每间租金价格区间约为690—2022元/月,北面房间与南面房间需整体承租。

(2)水、电、网络、物业费等其他费用自行承担,按杭州市有关单位部门计价标准执行,并自行按时向相关收费部门/单位缴纳。

(3)为便于管理,原则上按整幢或整层,即“一幢几间或一层几间”进行配租,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三、受理时间

承租单位可在2021年6月17日—6月30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向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四、受理地址

本次受理报名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358号杭钢蓝领公寓轧钢小区现场,咨询电话:17794561923(该号码为企业对外固定电话)、17746804511(该号码为企业对外固定电话),联系人:何薛莲、王波钢。

五、受理流程

取得租赁资格的用人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蓝领公寓:

1、受理。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

2、申请。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后,向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提交申请相关材料。

3、审核。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对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4、公示。将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并接受举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区蓝领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报名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委托非法人报名)、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拱墅区蓝领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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