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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639/2021-20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日报 公开日期: 2021-09-15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纳入中央财政资金奖补范围

发布日期:2021-09-15 18:02 浏览次数: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落实党中央“房住不炒”定位的重要举措。9月14日,局对外发布《关于将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纳入3年24亿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奖补范围,助力发展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通知》将于9月30日起实施。 

2019年7月,杭州市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获得3年24亿专项资金支持,并于2020年9月出台《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积极稳妥推进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截至目前,通过受理、审核、评审、公示等流程,已多批次向优秀住房租赁从业企业拨付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有利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向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致力于解决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为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引领和支持作用,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局制定《通知》,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并明确奖补标准和要求。

《通知》主要包括了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支持范围,支持标准,申报、审核及评审相关要求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