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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17:57 浏览次数: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杭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规划,积极贯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有序推进立法和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我局负责起草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21年7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1年8月9日向社会公布。《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作为市政府规章预备项目予以保留,待国务院《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印发后,重新启动制定工作。此外,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使用安全管理,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拟对《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修订,该内容已作为2022年杭州市地方性法规预备项目进行申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局2021年度具体工作开展计划,完成《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租金减免的通知》等市政府和局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并以各发文主体名义进行发布。

(二)统筹强化干群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

根据《2021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局党组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重要思想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等活动,组织业务处室、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治专题学习讲座。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基层员工积极贯彻等方式深入学习党内法律法规、综合性法律法规、房管业务法律法规等内容,以新颖活泼的学习形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强化学法用法意识。

同时,结合我市商品房与销售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管理、加装电梯等政策文件的出台实施,通过紧抓时间节点、提前策划流程、统一宣传口径、同步配套解读,充分发挥官网、官微、官博、《房管时讯》、合作栏目“五位一体”宣传平台作用的基础,用更生动、具体、形象的方式向市民传递住保房管工作动态,不断扩大宣传辐射范围和实际效果,积极保障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并掌握政策内容。

(三)加强诉源治理落实和“两高一低”整治

2021年度,我局会同市委政法委、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全市物业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形成市、区两级联动的物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将物业矛盾纠纷纳入街道(乡镇)、社区(村)人民调解范畴,更好地发挥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物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加强党建引领。结合推进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多方联动服务机制建设,更好地发挥多方联动服务机制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功效,强化责任落实和资源保障,健全物业小区纠纷调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互动,建立物业纠纷调解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培训宣传。继续组织物业纠纷调解组织的专职调解人员、兼职人员、专家库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同时紧密结合物业纠纷调解特点,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适时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度和获得感。四是加强行业监管。完善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办法和物业企业星级评定办法,以物业项目考核为抓手,组织各区住建局对矛盾纠纷集中的项目开展重点检查和指导。考核结果与物业项目评优、物业企业星级评定、前期物业招投标等挂钩,引导和督促物业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率。五是强化法规支撑。结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和贯彻落实《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建立健全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制度,引导各方主体规范运作,确保各项法规政策真正在基层落地、起效。

2021年度我局行政诉讼发案量为34件,无败诉案件,较2020年度发案率增长70%,败诉率下降100%;行政复议发案量为50件,纠错5件,较2020年度发案率增长525%,纠错率下降60%。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四)积极推进执法改革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2020年12月,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目录(2020年)》内容的要求,我局已将涉及房地产业领域的21项行政处罚事项正式划转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并基于事项内容梳理工作职责边界、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落实行政监管和处罚工作。

2021年,根据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要求,拟划转涉及我局工作职责行政处罚事项77项,为保障事项划转后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开展,加强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衔接,保障执法改革工作的有序开展,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联合执法,协同处理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条线单位的行政处罚工作事宜。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住保房管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组织了2021年度全市住保房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对局系统单位(处室)行政执法案卷书面交叉检查和部分区、县(市)住建局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案卷归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切实提升全市住保房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和数据信息应用

根据国家、省、市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一是进一步推进全市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由基础信息、不良信息、严重失信信息和守信信息构成的个人和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厘清行政主管部门与各行业协会的职责界限,搭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治的双重管理模式,对全市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管,加强对我市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要求局系统各行业业务处室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和标准,坚持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行业激励和惩罚措施,构建多层面、全过程、广覆盖的信用监督体系。二是开展跨部门信用监管工作,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进行统筹协调、调控和监管的力度,建立房地产市场协调组织,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三是强化信用数据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对存在信用问题的中介企业开展重点检查,通过对委托代理合同、经纪服务合同、资金监管协议等全方位抽查,严格规范中介机构的日常操作,不定期集中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中介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等。四是推动信用信息宣传和应用,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现场宣传活动,利用面向社会的政策咨询宣传、媒体栏目的宣传报道以及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等机会,广泛宣传信用体系;立足于行业监管实际,定期汇总整理行业监管事例,突出重点,完善内容,及时将产生的典型案例报送市信用办,从而进一步扩大守信激励的示范效应和失信惩戒的警示效应。

(六)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局政务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局官网、新媒体等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加强文字表述规范性、信息准确性等方面的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局官网进行信息无障碍改建,方便视障人士和老年人等浏览获取相关信息。突破“两微一网”新媒体宣传模式,增设“杭州住保房管”抖音号,并做好每周动态更新发布。根据国务院、浙江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在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积极整改完善并进一步加强日常自查自纠,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依法治市办等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落实不到位。在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部分业务处室(单位)仍存在对文件制定工作程序不明确的情况,需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

2.诉源治理工作需进一步深化。个别单位、人员对于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及意义认识不足,还需树立全局视野和系统思维,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工作互助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诉源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3.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进程需加速。2021年度,我局会同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沟通明确,涉及我市房地产业的相关执法事项均划转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但目前工作进度稍显落后;行政处罚工作开展依据与具体惩处措施衔接事宜,尚需与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协调。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度,我局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不断加强法治教育与监督,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开展,稳步推进落实,加强监督考核,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进一步贯彻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一码解纠纷”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住房类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有效将物业管理、住宅装饰装修等涉及民生的社会矛盾在发生初期予以协调处理解决。

3.配合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加快住保房管系统行政执法协调机构的设立,加强全市住保房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的协调处理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强化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