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39/2022-01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1-18 | |
发布单位: | 市住保房管局 | 有效性: |
杭州市区廉租住房2022年第2-9期实物配租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及选房配租通告
杭州市区廉租住房2022年第2期-2022年第9期共242户实物配租保障家庭,经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号:[2022]浙杭证民字第30275号),通过电脑摇号已产生每期选房顺序号和选房房源。现将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名单和相应的选房顺序号、选房房源(清单详见附件)、选房时间地点、选房规则等事项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配租房源共242套,房源分布、户型、套数、预计入住时间等基本信息见下表。
类型/小区 | 配租房源 | 预计入住时间 | |
户型 | 套数 | ||
北城枫景园 | 一居室 | 6 | 12月中下旬 |
北城铭苑 | 2 | ||
朝晖六区 | 1 | ||
丁桥联合新苑 | 5 | ||
都市阳光和苑 | 9 | ||
都市阳光华苑 | 10 | ||
都市阳光嘉苑 | 25 | ||
都市阳光乐苑 | 10 | ||
墩莳家园 | 9 | ||
凤凰南苑 | 1 | ||
复兴城市家园 | 1 | ||
蒋村西溪人家 | 1 | ||
景冉佳园 | 14 | ||
景致公寓 | 20 | ||
久睦苑 | 4 | ||
康晓人家 | 44 | ||
萍水人家 | 4 | ||
普德人家 | 30 | ||
天聚府 | 9 | ||
田园春晓苑 | 3 | ||
田园秋韵苑 | 4 | ||
田园夏意苑 | 2 | ||
祥宁人家 | 5 | ||
象山人家 | 23 | ||
合计 | 242 |
二、选房时间
11月27日(周日)上午 9:30-10:30 2022年第2期选房顺序号40号-59号,第3期选房顺序号60号-90号。
11月27日(周日)上午10:30-11:30 2022年第4期选房顺序号91号-119号,第5期选房顺序号120号-156号。
11月27日(周日)下午14:00-15:00 2022年第6期选房顺序号157号-191号,第7期选房顺序号192号-223号。
11月27日(周日)下午15:00-16:00 2022年第8期选房顺序号224号-256号,第9期选房顺序号257号-281号。
三、选房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179号五楼会议室。就近公交站为:井亭桥、官巷口、湖滨;就近地铁站为:地铁一号线龙翔桥站。
四、网上看房
为便于选房家庭了解房源情况,“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已开通“网上看房”专栏,欢迎上网查看。
五、选房规则
1.选房者应遵守现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在场内吸烟、喧哗,保持良好的环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请选房者在规定时间段提前2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选房者每户限1人。
3.选房者须校验身份证件,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实物配租)》(以下简称《保障资格证》)、身份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同时,选房者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绿色健康码、行程卡及体温在摄氏37.3度以下者方可进入。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选房人员需严格落实“3天3检3不”防控要求,除参加活动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完成“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查验和7日内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后方可参加选房。本次参加选房人员选房之日前7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人员接触史、本人及直系亲属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需委托他人参加选房。
4.申请家庭成员均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本次通告的家庭名单中,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通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公开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
6.选房者以选房顺序号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者根据自己的选房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上台选房,选房者应在选房应答起三分钟内选定房源。
7.连续报喊选房人姓名三次,选房者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号轮至本次选房号末尾。
8.选房者选定房源,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杭州市区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后,选房者不得再作修改。
9.选房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凭《杭州市区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有效期内的《保障资格证》、身份证原件等到指定地点办理配租入住手续,并在退还多领的货币补贴后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未退还者不得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10.选房家庭应按时办理《保障资格证》年审验证,逾期未办理年审或经年审后不再符合实物配租准入条件的,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11.本次实物配租家庭未参加选房,或参加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的,视作放弃所选房源及放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转为货币补贴保障。申请家庭如今后仍需实物配租的,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后的《保障资格证》进行轮候。
12.每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只能从当期配租房源中选房,例如第1期实物配租家庭只能选择第1期房源,不能选其他房源。
本期选房者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咨询电话:87709601。
附件:1.2022年第2期-2022年第9期廉租房选房房源清单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