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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操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2-04-11 10:12 浏览次数:

纳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范围的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进行预登记,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浙里办”APP预登记

1.下载“浙里办”APP,注册账号并实名认证

2.登录“浙里办”APP

3.在搜索栏搜索“e房通”,进入“e房通”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服务平台

4. 进入“e房通”,下拉界面找到“我要租房-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栏目,进入“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

5. 进入“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阅读须知后按要求进行登记

(1)常规保障家庭

①“准入保障类型”选择“常规保障”

②确定“温馨提示”后点击“确认登记”

③提交成功后点击“确认”,并退出完成登记。

(2)优先保障家庭

①“准入保障类型”选择“优先保障”

②“优先保障类型”选择对应类型

③确定“温馨提示”后点击“确认登记”

④确认登记后按要求拍照上传优先保障证明材料

⑤提交成功后点击“确认”,并退出完成登记。

二、通过“支付宝”APP预登记

1.登录“支付宝”APP

2. 在搜索栏搜索“浙里办”小程序

3.进入“浙里办”小程序,并实名认证

4.在搜索栏搜索“e房通”,进入“e房通”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服务平台

5.进入“e房通”,下拉界面找到“我要租房-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栏目,进入“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

6. 进入“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阅读须知后按要求进行登记

(1)常规保障家庭

①“准入保障类型”选择“常规保障”

②确定“温馨提示”后点击“确认登记”

③提交成功后点击“确认”,并退出完成登记。

(2)优先保障家庭

①“准入保障类型”选择“优先保障”

②“优先保障类型”选择对应类型

③确定“温馨提示”后点击“确认登记”

④确认登记后按要求拍照上传优先保障证明材料

⑤提交成功后点击“确认”,并退出完成登记。

三、取消登记

按原路径进入“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确认取消登记。如需再次登记的,按原流程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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