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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639/2022-003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公开日期: 2022-04-13

两天近300户保障家庭登记实物配租

发布日期:2022-04-13 16:42 浏览次数:

昨天,杭州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工作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已有275户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进行了登记。

“期待了挺久的,昨天一早就迫不及待登记了。”小陈是2018年6月取得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昨天,在收到市住保房管部门的提醒短信后,她第一时间登录“e房通”进行了预登记。“收到短信的时候很激动,这几年一直在领货币补贴租房,减轻了不少压力,但也挺困扰的。”小陈说,因为房东的原因这两年时间里也换了不少次房子, 这次能申请实物配租让她感到最开心的就是以后生活会更加稳定了。

为努力满足保障家庭需求,市住保房管部门近年来不断加大房源筹集力度,2018年以来,共举行了34批次市本级公租房选房活动,累计推出配租房源10000余套,所有轮候家庭全部完成选房。结合货币补贴保障家庭情况及呼声,市住保房管部门启动了实物配租试点工作。

昨天实物配租预登记通告正式发出后,截至目前,已有275户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进行了预登记。同时,小编也收到了不少咨询,整理了部分大家关心的问题。

问:2018年申请的时候是个人申请的,现在已经结婚生娃了,配租人数怎么算啊?可以申请更换成套一居室吗?

答: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配租人数为享受货币补贴保障的家庭人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货币补贴保障家庭人数计算。新就业大学生和创业人员申请人及其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货币补贴保障家庭人数计算。若增加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请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保障家庭在实物配租预登记期间如因婚姻变化等原因家庭保障人数发生变化的,先按原家庭保障人数对应的配租原则进行配租,再按照房源调整的相关规定申请房源调整。


问:之前是承租公租房的,后来因为更换工作距离太远转为货币补贴了,现在还可以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吗?

答:可以。保障家庭承租期间办理退房手续并转为货币补贴保障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为取得货币补贴保障时间,今后按新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问:哪些人可以享受优先保障?

答:保障家庭中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保障:

(1)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年满70周岁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等);

(4)见义勇为人士的(需提供公安机关或政府部门核发的《见义勇为确认证书》);

(5)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且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人社部门核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及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证明);

(6)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登记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优先保障”和“优先保障类型”。


问:要是纳入选房范围了,货币补贴什么时候会停发啊?

答: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选房前可继续领取货币补贴,选房后自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补贴,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如保障家庭剩余保障资格期限不满3个月的,需先办理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

纳入选房范围放弃选房或放弃办理入住的家庭,仍需享受货币补贴保障的,需办理实物配租转货币补贴保障手续后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结束时间与原货币补贴保障资格结束时间一致,保障资格到期须申请资格续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货币补贴保障。


问: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保障资格期限有什么要求?

答: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家庭保障资格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年(实物配租期限与货币补贴期限需合并计算),货币补贴期限以实际领取货币补贴的时间计算。

因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导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的,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