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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639/2022-004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2-05-17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层级分类: 市级政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

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无社保缴纳要求;非本市户籍家庭需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

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三、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

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