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代理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
因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监管的意见》(杭房市场小组〔2018〕2号)已废止,现决定废止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代理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房小组办〔2018〕17号)。
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