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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禾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将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全部存入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行政处罚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2-07-05 11:35 浏览次数:


文号:杭房罚字〔2022〕01号    被处罚人:杭州禾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    由 未将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全部存入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2022年1月29日本机关收到举报信,反映杭州禾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存在未将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全部存入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行为。本机关认为:杭州禾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将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全部存入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且未入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金额数目较大,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造成了一定恶劣影响。为维护商品房预售的严肃性,依据《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杭州禾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