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39/2022-008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8-19 | |
发布单位: | 市住保房管局 | 有效性: |
市住保房管局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西湖25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西湖25号《关于发展租赁用房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我市租赁住房情况
为妥善缓解城市发展中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杭州提高站位、聚焦重点,积极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一)公租房情况
2011年10月我市出台《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除面向本市常住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还将保障范围扩大至非本市户籍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其中,创业人员包括在杭州市区无房、稳定就业、缴纳社保并具有一定技能(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外来务工人员。2018年开始,我市公租房保障资格实行常态化受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货币补贴保障形式实行“应保尽保”,目前补贴标准为1人户、2人户864元/月,3人户1080元/月,4人户1440元/月。截至目前,通过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累计已保障创业人员家庭35308户。
为更好地做好住房困难家庭保障,2021年我市共推出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6006套,发放公租房货币补贴90793户。今年,公租房保障列入杭州市民生实事项目,计划新增货币补贴保障家庭3万户。我局将持续做好包括外来基层务工人员在内的住房困难家庭的公租房保障工作。
此外,面向市区环卫、公交等基层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公共服务行业,我市建立了专项公租房保障制度,凡环卫、公交一线职工符合专项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均可申请。截至目前,共推出环卫、公交专项公租房两个批次、1226套房源,累计解决1200余户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家庭的住房困难。同时,对承租市本级公租房且符合专项公租房准入条件的环卫、公交一线职工,租金标准均参照持有低收入证明家庭的租金标准执行,即市本级公租房标准租金减免50%,截至目前,累计超过3000户困难职工家庭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
2017年以来,我市充分中央财政支持租赁市场发展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原政策性租赁住房)双试点城市优势,通过发展蓝领公寓和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对住房保障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
1.筹建蓝领公寓,缓解外来务工人员租房困难。杭州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租金适度控制”原则,明确2018—2020年在全市9个区筹建面向物业、保洁、餐饮等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蓝领公寓4万套。蓝领公寓以建设面积3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70%;主要通过将拆未拆建筑改建、闲置土地临时新建、存量安置房源利用、市场房源收储利用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探索建立了“联合会审、联合验收”的项目审批机制,由区级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简化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程序,实行部门联合审查纳管房源。项目推出以来,已累计开工建设4万余套(间),竣工交付2.7万套(间),先后为5万余名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经济实惠的租赁住房,为杭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了切实可行的思路。
2.推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帮助无房人才在杭安居。杭州提出2018—2021年在全市筹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5万套的建设目标,并将市区年度出让商品住宅用地总量的5%确定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供地指标,建设只租不售的住宅房源,用于解决人才过渡性住房问题。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以中小户型单身公寓为主,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占项目总套数比例一般不低于80%;租金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70%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同时也赋予了城市政府更多自主权从实际出发、因城施策。杭州因地制宜,主动作为,结合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创新探索,积极推进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因地制宜,完善支持政策。2021年11月,我市发布《杭州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筹集渠道、支持政策、监督管理等要求,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基础制度支撑。《方案》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住对象为一定区域内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房源户型分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建筑面积标准要求原则上不高于70平方米;宿舍型建筑面积标准要求20~45平方米户型不少于80%,一般不超过50平方米。租金标准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筹集渠道上,除国办《意见》明确的5种方式外,新增支持“利用村级留用地建设、利用地铁和公交停保基地等上盖物业新(改)建、利用闲置的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3种新渠道。支持各区政府协调、统筹村级留用地指标,统一开发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产业园区内工业项目及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A、B类龙头骨干企业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在确保安全、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可将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鼓励产业园区按照优化布局、合理配套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造工业邻里中心。二是联合发力、完善机制。为更好地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落地,杭州统筹各级力量,明确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财政税费、金融支持等政策落地,通过建立两级组织、推进部门联动、强化运营管理等方式,初步建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市区两级机制。杭州迅速建立起市、区两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市级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发改、经信、规资、住保房管、建委、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制定、任务下达、监督考核等工作;各区相应成立区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并结合属地实际吸纳街道(社区)、市政、供电等部门参与,具体负责项目认定、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等工作。建立住保房管、财政、税务、水电气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税收减免政策,兑现民用水电气优惠政策,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度。对接引导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主体建立联动机制,共享建设运营项目、企业需求、金融产品等信息,确保建设运营单位得到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搭建运营管理机制。目前,杭州已形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主体管理、房源管理、租赁管理、监督管理等六个部分。同时,依托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平台,率先将蓝领公寓和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所有房源纳入平台监管,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实现便捷服务。符合蓝领公寓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用人企业以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请,其中,“清亲在线”线上申请方式充分利用数字化改革成果,无需企业提供任何材料,通过大数据分析即可自动筛查是否符合条件,实现申请企业“在线申请、网上签约、当天入住”的租赁新模式。三是主动作为,推进房源筹集。《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力争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3万套(间),年度租赁住房用地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2022年底累计完成筹集房源14万套(间),占“十四五”期间总目标任务的42.4%。我市主动作为,对照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工作。将“十四五”期间33万套(间)总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至各区,将2022年底14万套(间)目标任务,按季度分解至各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坚持“盘活存量、带动增量”原则,积极向各方面主体开展政策宣讲,建立项目清单管理。2022年1月底,杭州组织各区对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的48个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约5.9套(间)房源进行了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中认定。同时,将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工作纳入全市“助企开门红”、“赛马”机制。目前杭州已形成《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后续全市全面推开项目认定奠定基础。目前,全市已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94个、涉及房源8.42万套(间),占全年总目标任务的60.1%,涵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业园区职工宿舍、存量闲置房屋、新供应国有土地等多种筹建类型。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前期探索和近半年的发展,杭州已初步建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体系,下一步将继续锚定目标、持续加力,全面加深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实现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一是加大筹建力度充分挖掘供给潜力。锚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目标任务,结合全市产业布局、企业发展、人才引进、租赁需求等实际情况,积极动员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住房租赁企业等多主体参与。同时,探索拓宽筹建渠道,力争在村集体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及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等方面树立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在项目筹建上做出杭州特色和经验。
二是加快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1+X”配套政策。抓紧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租金评估、租赁管理等具体操作办法及工作流程,充分利用好国务院激励城市、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资金,为推进项目筹措、租赁管理等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同时,进一步加深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土地、税费、水电气、金融等方面支持政策力度,共同构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
三是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化建设。依托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建设集“计划管理、项目认定、运营管理、公共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申请、项目认定在线办理,房源管理、出租管理、资金管理等全流程在线监管和租赁备案、流动人口登记等公共服务一站式在线服务。
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实践,需要立足实际、创新探索、有序实施。杭州将以纳入2022年国务院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激励城市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切实发挥城市主体责任,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为方向,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持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为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不懈努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保房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建议。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