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22日,市本级公租房进行了第4期实物配租预登记,1500余户保障家庭纳入预登记家庭范围并进行了预登记。关于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的相关问答来了!
什么是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
答:2022年4月,杭州在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日常受理的基础上,启动了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工作。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分为常规预登记和项目预登记两类。
常规预登记是指市级住房保障部门面向已取得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划定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家庭范围。纳入预登记范围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有实物配租需求的,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市级住房保障部门根据预登记需求,组织公开摇号并视房源情况开展选房配租工作。
项目预登记是指市级住房保障部门推出某个单一小区公租房房源,面向全部已取得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有实物配租需求的,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市级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保障家庭预登记需求和配租原则,组织公开摇号并视房源情况开展配租工作。
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常规预登记流程: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通告——纳入实物配租预登记范围的家庭按规定参与登记——预登记家庭公开摇号——确定预登记家庭选房顺序号——视房源情况推出配租房源——组织公租房选房活动。
项目预登记流程: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项目预登记通告——纳入实物配租预登记范围的家庭按规定参与登记——预登记家庭公开摇号——确定配租家庭范围——开展公租房配租工作。
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如何操作?
答:纳入实物配租预登记范围内的家庭可实名认证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在“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进行在线预登记。未纳入登记范围的家庭无法参与该期预登记。
具体步骤如下:
(1)实名认证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进入“e房通”;
(2)找到“我要租房——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栏目,进入“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
(3)保障家庭按要求进行登记;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符合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优先保障家庭除外)需同步拍照上传优先保障证明材料。
(4)登记期内,预登记家庭可在线取消登记或再次登记,以最终登记信息为准。登记时间截止后,登记信息不再变更。
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配租人数如何确定?
答: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配租人数为享受货币补贴保障的家庭人数。
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货币补贴保障家庭人数计算。新就业大学生和创业人员申请人及其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货币补贴保障家庭人数计算。若增加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请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公租房实物配租的配租原则是什么?
答:1人户家庭配租非成套住房或小套型成套一居室住房;2人户家庭配租成套一居室住房;3人及以上户家庭配租成套二居室住房。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的家庭,今后是否可再次参与预登记?
答:常规预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实物配租预登记的家庭,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项目预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专项预登记的,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不调整,今后按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常规预登记。
纳入选房(配租)范围的保障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选房或放弃选房的,今后是否可再次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答:可以。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选房或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申请实物配租转货币补贴保障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规则是怎样的?
答:常规预登记:市级住房保障部门视可配租房源情况,推出配租房源,选房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参与选房。如推出配租房源数少于选房家庭户数的,将分期安排选房;未纳入本期选房范围的家庭等候选房期间可继续享受货币补贴保障,无需再次预登记。
项目预登记:纳入配租范围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直接匹配配租房源,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办理入住手续的通告将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布。
保障家庭等候选房或配租期间,房产、婚姻、户籍、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如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将不予安排选房或配租并注销公租房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