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39/2022-007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08-05 | |
发布单位: | 市住保房管局 | 有效性: |
关于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推进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现就市本级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障内容
在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选择货币补贴的,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发放货币补贴。
二、保障家庭认定条件
1.“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家庭,且该子女为市本级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保障人口。即申请人双方应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已共同生育或依法收养三个子女(指现有子女数),其中第三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应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
2.市本级公租房保障家庭保障人口包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新就业大学生和创业人员申请人及其具有市本级公租房保障范围内的户籍(居住证)的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申请方式
1.在保家庭申请。公租房在保家庭若为“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的,可办理保障资格信息变更业务,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所有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籍(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并授权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托大数据平台,获取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孩家庭的认定结果。经审核确认为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自审核通过当月起可享受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政策。
2.新申请家庭。公租房新申请家庭若为“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的,可在保障资格申请时同步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所有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籍(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并授权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托大数据平台,获取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孩家庭的认定结果。经审核确认为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自申请当月起可享受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政策。
四、信息变更业务受理地址与联系方式
货币补贴保障家庭请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办理信息变更业务,实物配租保障家庭请至各租后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业务。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下表:
1.货币补贴保障家庭信息变更业务受理点
行政区 | 电话 | 地址 |
上城区 | 87654172 | 杭州市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塘潮街6号)5楼6号—12号窗口 |
拱墅区 | 87896811 | 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二楼e10—e17窗口 |
西湖区 | 88156313 | 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G1-G3窗口 |
滨江区 | 86535240 | 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滨江区泰安路200号)K1窗口 |
钱塘区 | 89898678 | 钱塘区行政服务中心(下沙分中心)(金沙大道600号)东一楼C08号窗口 |
82987924 | 钱塘区行政服务中心(江东分中心)(江东大道3899号)二楼B29号窗口 | |
西湖风景名胜区 | 87179121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赵公堤18号)9、10号窗口 |
备注:工作日常态化受理,具体办公时间以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布为准。
2.实物配租保障家庭信息变更业务受理点
名 称 | 办 公 地 址 | 窗口电话 |
蒋村管理服务中心 | 西湖区蒋村西溪人家2幢一楼大厅 | 87795109 |
田园管理服务中心 | 拱墅区夏意苑6幢一楼大厅 | 88960726 |
牛田管理服务中心 | 上城区九和人家1幢一楼大厅 | 87796779 |
三墩管理服务中心 | 拱墅区都市水乡水月苑8-9号商铺 | 88310382 |
转塘管理服务中心 | 西湖区象山人家2幢2号商铺 | 87797951 |
康桥管理服务中心 | 拱墅区皇蒋路304号康晓人家商铺 | 87017628 |
城北管理服务中心 | 余杭区良和雅苑3-13号商铺 | 87026168 |
城南管理服务中心 | 滨江区浦乐新苑外围13号商铺 | 82110793 |
备注:三墩管理服务中心对外服务时间每周一、三、五、日;康桥管理服务中心对外服务时间每周二、四、六(期间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冬令时),14:00-17:00(夏令时)。
五、政策咨询
1.公租房政策咨询电话:87709591。
2.三孩家庭认定工作咨询户籍所在区卫生健康局。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