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 > 行政执法决定 > 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杭州融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监管账户资金行政处罚案

发布日期:2022-09-19 16:56 浏览次数:


      文号:杭房罚字〔2022〕06号    被处罚人:杭州融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我局收到信访投诉,反映你公司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严重低于完工所需款项,涉嫌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本机关认为,被处罚人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鉴于被处罚人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数额较大,并产生很大社会影响,故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项,作出如下决定: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