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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融盈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将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全部存入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行政处罚案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01-12 15:55 浏览次数:

文号:杭房罚字〔2022〕16号    被处罚人:杭州融盈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我局收到信访投诉,反映杭州融盈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盛会新座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购房款未存入监管账户的行为。2022年9月5日,本机关对该公司涉嫌未将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全部存入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 盛会新座系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于2021年11月6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将购房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违反了《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

鉴于未入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金额数目较大,并产生很大社会影响,故依据《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 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