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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寓·云申府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第二次公开配租受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0 10:27 浏览次数:

拱墅区宸寓·云申府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第二次公开配租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及房源情况

项目名称:宸寓·云申府

项目位置:杭州市拱墅区福茹弄118号

配租房源:本次配租房源位于宸寓·云申府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2、5、8号楼部分房源,共计186套。具体房源情况详见附件《宸寓·云申府第二次公开配租房源清单》。

二、配租对象

申请本次宸寓·云申府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工作的杭州市A、B、C、D、E、F类人才;

(二)拱墅区区级人才;

(三)在拱墅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准入条件

符合配租对象范围的人才申请本次配租房源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在分类认定有效期内的杭州市A、B、C、D、E类人才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杭州市区范围内(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用人单位需与认定单位一致),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市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或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人才;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市区内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及租房类补贴政策。

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①申请人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市区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申请人在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②申请人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二)申请人为其他类别人才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杭州市F类人才与杭州市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区级人才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拱墅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并已缴纳社会保险;

2.杭州市F类人才的申请家庭在杭州市区无房,区级人才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申请家庭在拱墅区无房,且在杭州市区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及租房类补贴政策。   

住房优惠政策指: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租房优惠政策指: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优惠租金标准承租的住房。

租房类补贴政策指:包括公租房货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宸寓·云申府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出生证);外籍人才提交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复印件,港澳台同胞提交相关通行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3.申请人经杭州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用人单位需与认定单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或经拱墅区人才部门确认的有关证明或学历证明(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主申请人担任法人)复印件;

5.社保或个税缴纳凭证,创业人员提供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原件;

6.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及《杭州市区住房保障(房改)审批(备案)情况查询记录》原件(可通过浙里办APP或市区各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机“住房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打印);

7.申请人婚姻证明复印件;

8.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同一用人单位多人报名的,仅需提供一份)。

五、租金标准

1.本次配租房源租金一套一价,通过市场评估确定,具体价格详见附件《宸寓·云申府第二次公开配租房源清单》,租金价格不包含租客应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共能耗、停车服务、产权单位(运营公司)提供的增值服务等费用。租金价格每两年评估一次,新签、续签合同按照最新一次的评估价格执行。

2.符合准入条件的人才实行差别化租金。A、B类高层次人才免租金, C、D 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市场评估租金的20%,E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市场评估租金的40%,其他人才租金标准为市场评估租金的70%。其中,差别化租金优惠时长与各类租房补贴类优惠政策时长合计最长5年,超过5年租金标准按市场评估租金的70%。

3.租补分离。同时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和政府租房补贴类优惠政策条件的人才,可选择“租补分离”,即在享受政府租房补贴类优惠政策的同时,按本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市场评估租金的90%)标准申请租赁本次配租房源。

六、其他费用标准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1.56元/平方米每月;公摊能耗收费标准为:0.54元/平方米每月;地下车库停车位收费标准为:250.00元/辆每月(C型小型客车,每户限租一个车位,如需另额外租赁车位,以物业中心公告价格为准),车位管理服务费50.00元/车位每月;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5.00元/辆每小时(封顶不超过40.00元/辆每天);宽带费收费标准为:240元/年每户(200兆)。以上费用在租赁合同期内若有调整,次月起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七、户型配租标准

本次推出房源为二居室和三居室户型,二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配租成套二居室(含)以上住房。

申请家庭应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及配偶如有赡养双方父母需求,可将双方父母添加为同住人员,同住人员应当符合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对应的申请条件,同时需提供同住人员与申请人关系证明及相应住房情况证明。

八、租赁期限

本次配租房源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不超过3年。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经审核仍符合承租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每次期限不得超过3年。

九、退出机制

租赁期间,因购买、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各类房产或工作单位、人才层次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和用人单位应主动向运营单位如实申报。人才层次变更后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自变更当月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按相应层次人才租金标准执行。

承租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房源,承租人可向运营单位申请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腾退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按本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市场评估租金的90%)标准执行,过渡期满仍未腾退的,租金按市场评估租金缴纳直至腾退房屋。

居住期间承租人需遵守租赁协议相关约定。如承租人有违约行为,根据租赁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腾退房屋等。

十、配租流程

(一)现场开放

自发布受理公告之日起,现场开放参观。具体参观需提前向宸寓·云申府公寓管家预约。

参观时间:每日09:00--16:00

预约电话:15988458426(该号码为企业对外固定电话)、18868140925(该号码为企业对外固定电话)

接待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福茹弄118号宸寓·云申府3幢1层接待中心。

(二)第二批集中申请配租流程

1、人才申请:2023年10月25日9时至11月1日17时期间,申请人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线下方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或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将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申请人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运营单位杭州宸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寓公司),纸质资料交至杭州市拱墅区福茹弄118号云申府3号楼接待中心。线上方式:微信搜索小程序(云申府物业管理系统)。在以上申请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资料不符合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允许该部分申请人在2023年11月3日17时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运营单位在11月4日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第一次公示,11月6日进行最终公示并发布摇号选房公告。

2、公证摇号:11月8日,运营管理单位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其中市级A类人才免摇号,其他人才按照拱墅区用人单位范围的市级BCDEF类人才、拱墅区外用人单位范围的市级BCDEF类人才、拱墅区区级人才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三个批次依次确定顺序号。同一摇号批次中的市级BCDEF类人才分类别进行摇号,按照人才类别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顺序号。拱墅区区级人才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区分人才类别进行摇号,确定顺序号。摇号结果将在宸寓云申府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3、线上选房:2023年11月9至10日。申请人需按通知时间提前线上签到;具体线上选房流程另行通知。

4、签约入住:2023年11月11日开始办理签约入住,11月17日前需完成签约缴费,否则视为放弃。

申请人逾期未参加以上选房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未补齐资料、未按约定时间参与选房、未在11月17日前签约等),视为放弃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本项目。

(三)常态化申请配租流程

本次集中配租后剩余房源将开展常态化配租流程。

1.申请:2023年11月20日起由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或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将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申请人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运营单位杭州宸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寓公司),纸质资料交至杭州市拱墅区福茹弄118号云申府3号楼接待中心。线上方式:微信搜索小程序(云申府物业管理系统)。

2.审核:宸寓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清单提交拱墅区住建局进行相关核查;拱墅区住建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结果反馈宸寓公司。

3.签约入住:宸寓公司向经审核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人员通过短信、电话通知办理选房签约入住手续。申请人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宸寓·云申府现场办理选房、签约入住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根据先到先得原则,申请人可挑选本次配租房源中尚未配租的房源,本次配租房源配租完毕,则不再受理资料递交申请。

(四)异议处理

宸寓公司向经审核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人员通过短信通知未通过审核结果及原因,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向宸寓公司反映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处理。

十一、其他

本受理公告由杭州宸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宸寓·云申府第二次公开配租房源清单》.docx


杭州宸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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