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保房管部门发布通告,12月11日起,763户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将分批办理入住手续。
本次办理入住的是参与2023年第4期实物配租预登记1人户、2人户、3人户并已选定房源的763户保障家庭,将于12月11日—15日、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分期分批在城北、城南、转塘、蒋村等8个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办理。 选定房源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均应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前往对应的各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其中,公租房保障家庭有用人单位的,于办理租赁入住手续前三个工作日,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共租赁住房专栏,点击“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服务”按要求自助打印合同(打印5份)或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领取租赁合同至用人单位盖章。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按规定先行申请信息变更后,再办理租赁入住手续,对于剩余保障期限不满3个月的保障家庭,需先办理保障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行签订租赁合同。 已纳入本期实物配租范围的保障家庭,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入住手续,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