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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11-06 10:44 浏览次数:


为切实推进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我市住保房管领域各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互联网+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工作及杭州市部门联合监管的要求,以监管事项的条线内容,按照分类别、全覆盖的原则,对已认领的监管事项,纳入计划管理,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检查活动,做到不遗漏、不重复,增强检查的质量和有效性。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避免发生重复检查、随意检查。

二、检查项目及时间安排

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工作计划制定(4月中旬前完成)。局系统各业务处室(单位)结合本处室(单位)2023年度工作安排,拟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报送局政策法规处。法规处根据各处室(单位)报送的执法计划内容制定局系统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提交局党组审议后,下发各业务处室(单位)进行落实。

(二)检查工作落实(4-10月)。各业务处室(单位)明确执法检查对象范围,由政策法规处通过行政执法监管系统确定监督检查对象以及参与检查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相关业务处室(单位)根据确定信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积极应用“掌上执法”平台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局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法规处将结合检查工作的情况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相应执法活动。

(三)工作查漏补缺(11月上旬)。汇总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尚未完成执法任务的处室(单位)及时完成,并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在局系统内予以通报。

注:具体监管事项内容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局系统各相关单位(处室)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内容,按时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应积极主动指引、规范、参与本部门执法工作。

2.加强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要求,做好人员、设备、车辆等的调配,保障各项行政执法活动有序开展。做好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沟通,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确保交办渠道畅通,推进行政处罚落实。

3.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要求,采取“双随机”方法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检查工作由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开展,并出示相关证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严格按照住保房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4.落实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做到既合法又合理,接受局政策法规处、局执法监督员的监督,避免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主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定,确保执法全过程公平公正性和可溯性。

 

附件:局系统各单位2023年度执法计划.xlsx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