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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7 15:00 浏览次数:

2022年,市住保房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杭州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计划,落实目标任务,严格监督考核,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举措和成效

1.维护房地产行业稳定,推进制度建设。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要求,完善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局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结合市级相关部门、局系统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实际工作需求,依法组织对已印发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立、改、废”。2022年度出台《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多件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加强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和市场引导提供助力。同时,《杭州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办法》《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撤销、重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废止第九批局发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等局发规范性文件也在有序制定中,将为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人才保障、共有住房审批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工作指导。

2.积极落实诉源治理要求,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总体发案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行政复议下降76.27%,诉讼案件下降35.29%,败诉率方面基本持平。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其中,2022年度新收行政诉讼收案一审21件(含二审再审共47件),审结18件,无败诉。2021年转结的一审3件,审结2件,败诉1件(宋XX、王XX拆迁裁决案)。2022年度新收行政复议案14件,较上一年度明显下降。新收案件审结13件,其中被撤销1件(张XX案)、确认违法1件(朱XX案)。转结14件,审结5件,无败诉。

3.有序推进执法改革工作,加强互联互通。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目录(2020年)》等“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文件的要求,将涉及房地产业领域的98项(含扩展目录事项20项)行政处罚事项正式划转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同时,基于事项内容梳理好工作职责边界,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落实行政监管和处罚。结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依法移送市行政执法局案件共6件,其中5件已处理完毕,剩余1起还在处理过程中。有序推进“监管一件事”和“双随机、一公开”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应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确保在编人员执法证件持证率不低于90%。积极落实省、市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11次,涉及检查对象40余家。日常巡查100余次,涉及监管对象150余家,做到已认领监管事项100%覆盖。后续我局将继续深化监管事项动态管理工作,积极落实监管事项全覆盖要求。充分利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通过文字记录和音视频记录的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

4.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建立健全合理的学法用法和培训学习制度体系,强化干部职工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党员干部以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等活动,确保合格率达到100%。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组织局系统新提拔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展现住保房管系统党员干部尊法、知法、守法的精神面貌。按照“普法跟着重点工作走”、“谁立法谁普法”的普法思路,开展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住房保障、既有住宅加梯、房屋使用安全等工作的法治宣传。以起草的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文件印发实施为契机,及时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确保法规政策真正深入群众生活;加大对住保房管领域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的支持力度,安排与社区工作、企业经营和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力度,通过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介渠道和传播方式推进普法工作,打造有住保房管特色的“互联网+普法”品牌。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短板。

1.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够深刻,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具体工作落实不够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培训提高,健全完善一级带一级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2.部分工作履行法定程序不到位。从目前情况看,行政履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中存在超出法定期限未办结的问题占比较高,对调整后的省行政程序办法执行还不够到位等问题。在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业务处室和单位存在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掌握不够全面的问题。

3.部门之间沟通衔接还欠主动。涉及我市房地产业省以上相关执法事项目前均已划转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其中行政处罚工作开展依据与具体惩处措施衔接等事宜,还需进一步与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加强沟通衔接。另外,涉及房屋安全等领域个别事项还存在执法真空问题。

4.“两高一低”整治力度不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履职答复等工作中仍存在对案件的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行政行为不当、适用程序错误、答复内容缺失等问题,造成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处于高位。需对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履职答复等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加强答复要求、程序规范等内容的培训,提升业务办理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降低案件的发案量和败诉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贯彻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以此为基础积极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围绕杭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指标体系相关任务分工,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部署的任务分解、细化实施工作。二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工作中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按照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积极落实行政诉讼案件首长出庭应诉要求。三是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和执法工作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发挥局常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政务公开等行政工作的作用,保障行政工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落实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开展,稳步推进落实,加强监督考核,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人民需要的、人民满意的住保房管部门。

2.统筹规划,依法行政。以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以行政执法领导小组为实施主体,统筹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具体工作,建章立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以各业务处室为落实主体,系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提升法治水平。以健全完善我市房地产行业各项管理制度为落脚点,规范开展全市房地产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3.压实责任,完成目标。通过责任落实到岗、下沉基层调研摸底、开展专项研究和集中攻坚等方式,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各项考核标准,降低诉讼复议案件纠错率,坚决完成掌上执法率95%,联合执法不低于30%等硬性指标和难点工作,精确精细落实举措,分解任务到人,分解责任到岗。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工作中的贯彻落实;贯彻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一码解纠纷”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房产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通过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积极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书面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督查各区、县(市)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分析研判、督促落实,统筹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考评工作,促进各项年度工作目标的有序推进和完成。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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