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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639/2023-198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公开日期: | 2023-09-01 |
发布单位: | 市住保房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层级分类: | 市级政策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的通知
各有关住房租赁企业: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对住房租赁行业优秀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的通知》(杭房局〔2021〕152号)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22年度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要求
列入我市已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要求公示名单中的“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列入公示名单的时间需在2022年1月1日之前)。
二、申报材料
详见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法人申报
申报对象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2022年度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申报书》(详见附件2),完成填写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目录装订成册,每份纸质材料在封面加盖申报法人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建议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皮纹纸作为封面,于左侧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不退还)。
申报对象应于2023年8月31日17:3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保房管局(617办公室)。申报对象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评审
市住保房管局根据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进行评分。企业总分75分及以上的,按照75-85、85分以上为良好、优秀两类,风险防控金缴交比例对应调整为80%和50%;企业总分75分以下的不予调整。如果企业连续两年评审结果为优秀,风险防控金缴交比例调整为30%。
(三)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
评审后,市住保房管局将综合评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市住保房管局自收到书面异议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项目重新进行审核。
(联系人:李燕群,联系电话:87019188)
附件1:2022年度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申报指南.wps
附件2:2022年度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申报书.wps
附件3: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对象分类管控评审标准(2022年度).wps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