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和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和市委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的决策部署,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现行有效且实施满一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评估范围,对主要内容涉及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应评尽评”。
二、制定的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 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07号)
三、主要内容
经审查,因规范性文件的实时性下降,内容已经由现有法律法规涵盖等原因,废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市商品房预(销)售经营管理的通知》等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件。
四、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3年10月7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解读人:胡冰心
联系方式:8958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