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住房保障
索引号: 002489639/2023-198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公开日期: 2023-09-18

为你解答|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公租房房源调换?

发布日期:2023-09-18 09:43 浏览次数:

最近,参与第三期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并完成选房的保障家庭办理了入住手续,在新家开启新生活。入住后,也有部分保障家庭来咨询,如果出现人口变动、工作变动等原因导致原房源不合适了,可以申请调换房源吗,一起来看:

居住期间家庭出现人口变化等情况,是否相应进行公租房房源调整?

答:公租房保障家庭存在以下情况的,可申请调整公租房房源:

1、因结婚、生育等原因导致保障家庭人口增加,按照配租原则可以调整配租房源户型。

2、因家庭成员死亡、离异等原因导致保障家庭人口减少,按照配租原则可以调整配租房源户型。

3、因租金承受能力原因,保障家庭可在符合配租原则的前提下申请将房源从较高土地等级调整至较低土地等级。

4、因方便后续租赁管理需要,同一单位或同一创业(产业)园区保障家庭累计超过15户的,该部分保障家庭可同时申请统一调整至同区域符合配租原则的配租房源。

5、父母与子女各承租一套不同区域房源的保障家庭,因家庭照顾需要,可共同申请调整至其中一套房源所在区域的一套符合配租原则的配租房源。

6、家庭成员为两人(夫妻除外),其中一方为10周岁(含)以上申请家庭成员的,可申请调整至就近成套两居室房源。

7、保障家庭夫妻双方的父母、成年子女在配租后因工作、收入等条件变化符合届时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准入条件的,可计入申请家庭成员数申请调整至就近符合届时家庭人口数配租原则的房源。

8、因家庭照顾需要,保障家庭夫妻双方父母有一方满足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等条件的,该家庭可申请调整至父母自有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所在地附近符合配租原则的配租房源。

9、已选定二居室房源的申请人因工作、生活需要,可申请调整至与已选定的二居室房源同土地等级及以下的一居室房源或比原二居室房源高一个土地等级的一居室房源。

10、家庭成员中有一类重大疾病患者,需就近就医的,可申请至就医医院附近的同户型或更小户型房源。

11、因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必要调整配租房源户型的。

上述因第4、5两种情形申请房源调整的,原则上仅限调整一次。保障家庭人口虽有增减,但按配租原则,当前承租房源居室数已无改善可能性的,不属于可申请调整公租房房源情形。


如何申请房源调整?

答:公租房实物配租房源调整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提交填写完整并盖章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公租房经租管理服务窗口受理。

受理:对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单。

       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申请材料及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公示:通过审核后,申请人相关情况将会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调房:按照调房的相关规定,视房源情况,调整房源。

配租:申请家庭应在入住新房前办妥原房腾退手续,租金自新的租赁合同签订次月起变更,租赁期限仍按原租赁合同确定。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暂无可选房源的,应进行轮候,轮后期为一年。轮候期满,根据届时申请条件对轮候家庭资格再次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源调整申请资格终止。

注:为加快公租房房源周转,符合调整房源条件的申请家庭轮到房源调整时,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须到经租管理单位服务窗口办结调房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作放弃本次调房资格。


已选定房源的保障家庭之间,因各自现房源不能满足生活需要的,能不能申请调换?

答:可以,但要符合下述条件:

调换双方选定房源均须为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房源双方承租的房源须为同一户型(居室数相同);调换房源双方均为未签订租赁合同或已签订租赁合同的。

需要申请调换的保障家庭可以在市住保房管局官网的住房保障栏目登录“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自助换房信息大厅意向登记平台”输入相关信息,换房大厅将自动生成承租户所在小区名称、楼层、房源户型、房源面积等。发布者可补充房源的朝向、区域等信息,并增加意向房源的信息,填写完全后点击“保存并发布”,即成功发布房源信息。

公租房承租户若在网上换房大厅中搜索到合适房源,则可以在登录后,点击“点击申请配对”。对方手机将会收到系统发送的您的配对信息,对方若有意向与您互换,则可以电话沟通并登录系统点击“接受”;若无意则可以点击“拒绝”。

配对成功的家庭将在“换房成功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双方前往市住保中心办理房源调换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参与银海公寓、良和雅苑项目实物配租预登记的公租房保障家庭,自租赁合同期开始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房源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