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住保房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杭州市2023年度法治杭州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计划,落实目标任务,严格监督考核,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讨论等多种形式,学习领会依法治国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并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我市住保房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
2.不断推进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住保房管领域立法工作。2023年度出台《关于废止第九批局发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撤销、重审工作的通知》《杭州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办法》等多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公房出售、物业管理等工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审查机制等制度。同时结合市级相关部门、局系统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实际工作需求,依法组织对已印发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改、废”。完成《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根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完成评估结果运用。
3.积极落实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23年,新收行政诉讼收案一审17件(含二审再审共37件),审结17件(含转结3件),行政诉讼一审案件发案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3.53%(含二审再审案件发案率下降27.03%)。行政诉讼调撤率17.65%,较去年大幅度提高。行政诉讼败诉1件,败诉率与去年基本保持持平。2023年新收行政复议案30件,审结29件(含转结1件),复议调撤率53.33%,较去年显著提高,且无败诉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4.进一步深化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编制完成涉我局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监管执法事项,并进行认领。持续深化和完善“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事项,2023年依法移送市行政执法局案件共4件,其中3件已处理完毕,剩余1起尚在处理过程中。二是有序推进“监管一件事”和“双随机、一公开”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应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确保在编人员执法证件持证率不低于90%。积极落实省、市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14次,其中跨部门联系检查5次,涉及检查对象40余家。日常巡查300余次,涉及监管对象200余家,做到已认领监管事项100%覆盖。三是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清理工作,根据机构调整、职能变更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客观情况的变化等情况,开展局行政裁量权基准清理工作,通知积极配合省建设厅完成新版裁量基准的制定工作。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通过文字记录和音视频记录的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动进行公开公示。
5.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和培训学习制度体系,强化干部职工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党员干部以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等活动,确保合格率达到100%。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组织局系统新进公务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展现住保房管系统党员干部尊法、知法、守法的精神面貌。按照“普法跟着重点工作走”、“谁立法谁普法”的普法思路,开展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住房保障、既有住宅加梯、房屋使用安全等工作的法治宣传。以起草的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文件印发实施为契机,及时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确保法规政策真正深入群众生活;加大对住保房管领域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的支持力度,安排与社区工作、企业经营和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力度,通过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介渠道和传播方式推进普法工作,打造有住保房管特色的“互联网+普法”品牌。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部分行政执法工作履行法定程序不到位。从今年的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看,部分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送达超期、委托书不规范、缺少责令限期改正相关材料等问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等情况,部分业务处室和单位存在对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掌握不够全面的问题。导致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理解不够深刻,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具体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二是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健全完善一级带一级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与综合执法部门等之间的协作机制不够完善。2022年,涉及我市房地产业省以上相关执法事项均已划转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但在双方的执法协作工作中,仍存在沟通协调不顺畅问题,如对行政处罚工作开展的相关依据以及具体惩处措施等事宜的理解上存在偏差和分歧,还需进一步与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加强沟通衔接。另外,在市级执法事项的编制上,仍存在编制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积极贯彻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指标和任务。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部署、任务分解和细化实施工作。深入研究讨论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和行政执法工作计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听取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保障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各项工作。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统筹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开展,稳步推进落实,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人民需要的、人民满意的住保房管部门。
2.全面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的开展,高质高效完成《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其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好立法调研、立法后评估以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领域裁量基准制定等工作,健全完善我市房地产行业各项管理制度,着力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全市房地产行业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3.健全矛盾调处化解体系,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矛盾多元调解机制,积极推进房产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群众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建立起“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强区、县(市)、属地街道的工作衔接,凝聚多元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着力降低发案量。
4.深化各方监督工作,提升工作质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进一步压实责任,高质量完成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工作。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加强对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行政执法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等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接受公众监督。
5.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营造法治氛围。以“八五”普法规划为契机,严格落实“谁立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扎实开展住保房管领域工作的法治宣传,加大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的力度。丰富宣传手段,着重发挥好微信、微博、自媒体等新媒体作用,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提升普法实效。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