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39/2024-007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10-24 | |
发布单位: | 市住保房管局 | 有效性: |
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项目预登记通告
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房局〔2011〕198号)、《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2018杭公租市级字第001号)等规定,拟开展浦乐新苑、银海公寓等5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实物配租项目预登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登记对象
本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家庭范围如下:
1人户家庭范围: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且保障人口数为1人的家庭。
二、预登记配租房源
本次推出配租房源共1823套。房源户型、套数、租金标准、预计入住时间等基本信息详见下表:
小区名称 | 所在城区 | 1人户配租房源 | 土地等级/租金标准 (元/平方米*月) | 预计入住时间 | |||
户型 | 套数 | 户型 | 套数 | ||||
九和人家 | 上城区 | 非成套 | 278 | 成套 一居室 | / | 六级/16 | 2024年12月 |
象山人家 | 西湖区 | / | 80 | 七级/12 | |||
浦乐新苑 | 滨江区 | / | 1062 | 七级/12 | |||
银海公寓 | 钱塘区 | 155 | 20 | 八级/10.5 | |||
良和雅苑 | 余杭区 | / | 228 | 八级/10.5 | |||
合计 | 433 | 1390 | / | / |
注:非成套房源无燃气,租金标准按照下调一个土地等级租金标准执行。
三、看房安排
1.线上看房。为便于保障家庭了解房源情况,“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已开通“住房保障”-“网上看房”专栏,欢迎上网查看。
2.现场看房。10月26日~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保障家庭可自行前往公租房小区现场看房。看房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浙里办”APP中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查询结果,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联系电话:87913191。非看房时间不予接待,敬请谅解。
四、预登记时间和方式
本次项目预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周五)至2024年10月29日(周二)。本期实物配租预登记范围内的家庭,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后,在“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进行在线预登记。除70周岁以上的人员外,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还需同步上传优先保障证明材料。
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住房保障”专栏—“操作指南”—“更多”中的《公租房公证云选房新手操作指南》进行查看。预登记期内,预登记家庭可在线取消预登记或再次预登记,以最终预登记信息为准。预登记时间截止后,预登记信息不再变更。
五、优先保障条件
纳入选房范围的家庭中有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保障:
1.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的;
2.年满70周岁的;
3.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4.见义勇为人士;
5.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且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
6.符合市住保房管局《关于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告》(2022年8月5日)相关认定条件的三孩家庭;
7.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除“年满70周岁的人员”外,符合上述其他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需同步上传优先保障证明材料。
六、摇号及选房规则
预登记结束后,按照优先保障原则,对完成预登记的家庭进行分类摇号,经公证后产生选房顺序号。即排号次序为:1人户优先保障家庭、1人户常规保障家庭。
届时按照选房顺序号安排线上公开选房。如房源数量大于预登记家庭户数的,全部预登记家庭纳入选房家庭范围,并按照选房顺序号先后顺序依次参与选房;如房源数量小于预登记家庭户数的,预登记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先后顺序依次参与选房,至房源全部选完为止。
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及公开选房的通告后续将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和“杭州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本期项目预登记的保障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项目配租,可继续享受货币补贴保障,不影响今后参与其他实物配租预登记。
2.参与本期项目预登记报名的保障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公开选房或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项目配租,可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不影响今后参与其他实物配租预登记。
3.保障家庭选定房源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项目配租,可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4.保障家庭选定房源后,自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货币补贴,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对于剩余保障期限不满3个月的保障家庭,需先办理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签订租赁合同。
5.参加本期选房并办理入住手续的保障家庭,自租赁合同期开始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房源调整。
八、保障资格查询及联系电话变更
1.保障资格查询
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后,在“公租房-货币补贴资格查询”模块,查询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情况。
2.联系电话变更
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后,在“公租房-资格信息变更-手机号变更”模块提交联系电话变更的申请。
九、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
咨询事项 | 联系电话 |
预登记咨询及电话变更 | 87709591、85111102 |
现场看房及房源咨询 | 87913191 |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2.智能客服查询: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市住保房管局服务平台,在“公租房-公租房咨询”模块查阅常见问题解答,了解公租房相关问题(全天24小时开放)。
如线上预登记存在困难,可前往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咨询室(上城区浣纱路179号)或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现场咨询。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