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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巢·颂学轩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公开配租受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9 08:54 浏览次数:

西湖区宁巢·颂学轩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公开配租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及房源情况

项目名称:宁巢·颂学轩

项目位置: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高家里街与金家汇路交叉口

房源情况:宁巢·颂学轩1幢、2幢,共计312套,其中包含57方户型208套,69方户型52套,89方户型52套。具体房源情况详见附件1《宁巢·颂学轩公开配租房源清单》。

二、配租对象

申请本次宁巢·颂学轩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杭州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2)杭州市认定的F类人才;

(3)西湖区区级人才(包括区“西湖英才”计划人才、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传承人、西湖工匠等);

(4)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准入条件

符合配租对象范围的人才申请本次配租房源,根据人才类别和租金优惠情况,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享受差别化租金的第(1)类配租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杭州市范围内(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同)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户口或杭州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身份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所属范围内(包含申请人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下同)无住房,且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住房核查范围:①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②用人单位所在地、杭州户籍地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还应包括其所在区、县、市范围。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所在地以单位注册地为准。

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①申请人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所属范围内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申请人在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②申请人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属范围内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二)申请人为不享受差别化租金第(1)、(2)、(3)、(4)类配租对象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杭州市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西湖区、城西科创大走廊范围内无住房,且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承租期间在全市范围内不得同时享受租房优惠政策。对于申请时已享受租房优惠政策的,需在申请前注销相关资格。

住房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租房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优惠租金标准承租的住房,包括公租房、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

四、申请材料

1.宁巢·颂学轩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及同住人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出生证);外籍人才提交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港澳台同胞提交相关通行证或居住证;

3.人才身份证明:杭州市认定的A-F类人才提供人才认定书(认定单位需与用人单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内),西湖区区级人才提供经西湖区人才部门确认的有关证明,其他人才提供学历证明;

4.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主申请人担任法人);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创业人员提供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6.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及《杭州市区住房保障(房改)审批(备案)情况查询记录》原件(可通过浙里办APP或市区各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机“住房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打印);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五、租金管理

(一)租金标准

项目评估租金由运营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地段同类型市场租赁住房的租金评估确定,配租房源实行一房一价,具体价格详见附件《宁巢·颂学轩公开配租房源清单》,租金价格不包含租客应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共能耗、停车服务、产权单位(运营公司)提供的增值服务等费用。

(二)租金优惠

符合准入条件且承租期间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的人才可根据人才层次执行相应的租金标准,享受不高于市场评估租金70%的优惠租金(选择“租补分离”的除外):

①符合第(一)类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差别化优惠租金:A、B类高层次人才免租金;C、D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20%;E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40%;

②符合第(二)类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普通优惠租金:按评估租金的70%执行;

③市级E类人才享受差别化租金优惠时长与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时长合计不得超过5年,期满后仍符合准入条件的人才可继续按照人才普通优惠租金(评估租金的70%)承租。

租房类补贴政策:包括公租房货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等。

(三)租补分离

符合准入条件的人才可选择在申领公租房货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等政府发放的租房类补贴的同时,按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评估租金的90%)承租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实行“租补分离”。

六、其他费用标准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预计为:2.75元/平方米每月,以最终备案价格为准;公摊能耗收费标准预计为:0.5元/平方米每月,以最终备案价格为准;地下车库停车位收费标准预计为:400元/辆每月(含车辆管理服务费,C型小型客车,每户限租一个车位,如需另额外租赁车位,以物业中心公告价格为准),以最终备案价格为准;临时停车收费标准预计为:5元/辆每小时(封顶不超过20元/辆每天),以最终备案价格为准;以上费用在租赁合同期内若有调整,次月起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七、户型配租标准

本次房源按以下原则配租:单人户申请家庭可配租57㎡户型;二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配租69㎡、89㎡户型。

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及配偶如有赡养双方父母需求的可将双方父母添加为同住人的,同住人需符合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对应的住房准入条件,需提供同住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及相应住房情况证明。

八、租赁期限

本次配租房源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不超过3年。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经审核仍符合承租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3年。

九、退出机制

租赁期间,因购买、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各类房产或工作单位、人才层次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和用人单位应主动向运营单位如实申报。人才层次变更后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自变更当月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按相应层次人才租金标准执行。

承租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房源,承租人可向运营单位申请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腾退过渡期(因承租期间购房而不符合条件的,腾退期可延长至房屋交付),过渡期内租金按本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市场评估租金的90%)标准执行,过渡期满仍未腾退的,租金按市场评估租金缴纳直至腾退房屋。

居住期间承租人需遵守租赁协议相关约定。如承租人有违约行为,根据租赁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腾退房屋等。

十、配租流程

(一)现场开放

自发布受理公告之日起,现场开放参观。具体参观需提前向宁巢·颂学轩公寓管家预约。

参观时间:09:00-17:00

预约电话:15397098563(该号码为对外固定电话)

接待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高家里街10号颂学轩接待中心

(二)集中申请配租流程

1.人才申请:2024年10月30日9时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期间,申请人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线下方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或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将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申请人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宁巢·颂学轩公寓管理处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高家里街10号。

在以上申请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资料不符合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允许该部分申请人在2024年    11月20日17时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运营单位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公示。

2.公证摇号:2024年11月27日,运营管理单位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其中市级A类人才免摇号(按照资料提交时间先到先得),其他人才按以下顺序进行配租:①科创大走廊范围内市级BCDEF类人才、西湖区区级人才;②科创大走廊范围外市级BCDEF类人才;③西湖区其他人才;④其他人才。四个类别依次确定顺序号,其中同一摇号批次中的市级BCDEF类人才按照人才层次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顺序号;第①批次中按照人才类别先市级后区级确定顺序号;第③第④批次不区分人才类别进行摇号。摇号结果将在宁巢发布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科创大走廊范围包括五常街道、仓前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瓶窑镇、良渚街道、蒋村街道、三墩镇、文新街道、古荡街道、灵隐街道、留下街道、青山湖街道、锦北街道、锦南街道、锦城街道、板桥镇和玲珑街道等镇街。

3.选房:2024年12月2日9:30。申请人需按通知时间提前线上签到;具体选房流程另行通知。

4.签约入住:2024年12月3日开始办理签约入住,12月10日17时前需完成签约缴费,否则视为放弃。

申请人逾期未参加以上选房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未补齐资料、未按约定时间参与选房、未在2024年12月10日17时前签约等),视为放弃资格。(最晚起租时间不超过2024年12月10日)

(三)常态化申请配租流程

本次集中配租后剩余房源将开展常态化配租流程,未配租房源清单定期于宁巢发布公众号发布。

1.申请: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9日起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线下方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或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将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申请人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宁巢·颂学轩公寓管理处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高家里街10号。

2.审核:宁巢·颂学轩公寓管理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清单提交西湖区住建局进行相关核查;西湖区住建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结果反馈公寓管理处。

3.签约入住:宁巢·颂学轩公寓管理处向经审核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人员通过短信、电话通知办理选房签约入住手续。申请人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宁巢·颂学轩现场办理选房、签约入住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根据先到先得原则,申请人可挑选本次配租房源中尚未配租的房源,本次配租房源配租完毕,则不再受理资料递交申请。

(四)异议处理

宁巢·颂学轩公寓管理处向经审核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人员通过短信通知未通过审核结果及原因,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向宁巢·颂学轩公寓管理处反映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处理。

(五)信息备案

签约入住后,宁巢·颂学轩公寓管理处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合同及人员入住有关信息同步录入至杭州市租赁监管平台及浙江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系统。

十一、其他

1.本受理公告由杭州市安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1-505(b户型)、1-506(c户型)、2-506(a户型)三个房间家具种类、样式与其他房间略有不同,具体以现场家具样式为准。

附件1:宁巢·颂学轩公开配租房源清单.xlsx

附件2:宁巢·颂学轩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享受差别化租金A-E类人才).docx

附件3:宁巢·颂学轩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不享受差别化租金A-E类、F类、西湖区区级人才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docx

杭州市安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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