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聆空人才星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招租方案(首期)
为进一步促进杭州市城东智造大走廊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好各类人才居住保障工作,加快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城市,根据杭州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政策内容,经研究,制订杭州市临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聆空人才星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招租方案。
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首期配租房源情况
项目名称:聆空人才星寓
项目位置: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杭州大会展中心南侧
首期配租房源:聆空人才星寓共计6栋楼,合计633套人才公寓住宅。本次首期配租房源共200套,分别为:3号楼一居室(约51平方米)115套,2号楼二居室(约68平方米)65套,5号楼三居室(约89平方米)20套。
具体房源信息详见附件1:《聆空人才星寓配租房源清单(首期)》。
二、 配租对象
可申请的配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人员:
(一)杭州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二)杭州市认定的F类人才
(三)杭州萧山区认定的区级人才(含萧山区F类人才)
(四)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 准入条件
符合配租对象的人才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别和租金优惠,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享受差别化租金优惠的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第(一)类配租对象,与杭州市范围内(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同)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户口;外地户籍持有杭州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身份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所属范围内(包含申请人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下同)无住房,且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的住房核查范围: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应包括萧山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杭州户籍地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还应包括上述全部区域范围;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杭州户籍地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还应包括其所在区、县、市范围。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所在地以单位注册地为准。
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①申请人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所属范围内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申请人在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②申请人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属范围内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二)不享受差别化租金优惠的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第(一)、(二)、(四)类配租对象的,需与杭州市范围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含行政机关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申请人为第(三)类配租对象的,需与萧山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含行政机关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或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萧山区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萧山区南阳街道范围内无住房。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承租期间在杭州市范围内不得同时享受政府类租房优惠政策。对于申请时已享受租房优惠政策的,需在申请前注销相关资格。
住房优惠政策:即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政府类租房优惠政策: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优惠租金标准承租的住房,包括公租房、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
四、 租金标准
(一)租金标准
聆空人才星寓租金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即市场评估租金价)。房源租金价格按一房一价执行,租金价格不包含租客应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共能耗、停车服务、水-电-燃气费、宽带网络、收视、产权单位(或运营公司)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等费用。公寓市场评估租金价每2年评估一次,新签、续签合同按照最新一次的市场评估租金价执行。若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续签、新签合同按新政执行。
聆空人才星寓市场评估租金价为31.69元/平方米●月。
(二)租金优惠
符合准入条件且在全市范围内未同时享受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的人才根据人才层次执行相应的租金标准,享受不高于市场评估租金70%的优惠租金:
1.符合第(一)类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差别化租金优惠:A、B类高层次人才免租金,C、D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市场评估租金价的20%执行,E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市场评估租金价的40%执行。
2.符合第(二)类准入条件的人才可享受普通租金优惠,即按市场评估租金价的70%执行。
3.市级E类人才享受差别化租金优惠时长与租房类补贴时长合计不得超过5年,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继续按照普通租金优惠承租人才公寓,即按市场评估租金价的70%执行。本办法所依据的上级政策有变动的,根据上级政策执行。
政府租房类补贴政策:包括公租房货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等。
(三)租补分离
符合准入条件的人才可选择在申领公租房货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等政府租房类补贴的同时,按本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即市场评估租金的90%)承租本项目房源。
五、 其他费用标准
基础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2.75元/平方米/月;公摊能耗收费标准为:0.75元/平方米/月。
地下车库停车位收费标准为:200元/辆/月(含车位管理服务费50.00元/月/辆,仅限C型小型客车);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3.00元/辆/小时(封顶18.00元/辆/天-00:00前)。
以上费用标准如在租赁合同期内有调整,次月起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六、 户型申请标准及租赁期限
聆空人才星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户型申请按以下原则进行:单人户家庭可申请租赁一居室户型;二人(含)以上户家庭可申请租赁二居室及以上户型。
高层次A类、B类人才不受房型配租限制。
租赁合同期限:单次签约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经审核仍符合承租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每次签约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七、 退出机制
租赁期间,因购买、被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各类房产或工作单位、人才层次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主动向运营单位如实申报。变更后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重新申请并按新的承租条件签订租赁合同,通过审核的次月起按相应的租金标准执行。
承租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出房源。承租人可向运营单位申请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腾退过渡期(因承租期间购房而不符合条件的,腾退期可延长至房屋交付),过渡期内租金按杭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即市场评估租金价的90%标准执行。
居住期间承租人需遵守租赁协议(合同及相关附件)相关约定。如承租人有违约行为,根据租赁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罚没押金、支付违约金、腾退房屋等。相关违约责任将在租赁协议(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 申请材料
1.人才层次身份证明:杭州市分类认定的A-F类人才、区级F类人才需提供人才分类认定书(认定单位需与用人单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其他人才提供学历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出生证);申请人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外籍人才提交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港澳台同胞提交相关通行证或居住证。
3.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申请人需担任法人)。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创业人员需提供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及《杭州市区住房保障(房改)审批(备案)情况查询记录》。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九、 配租流程
(一)集中申请配租流程
1.人才申请: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起)至2024年12月2日(下午17:00止),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萧山人才码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在以上申请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资料不符合或缺失等其他原因未通过审核的,允许该部分申请人在2024年12月3日09:00至2024年12月4日17:00期间重新提交补全资料。聆空人才星寓运营管理单位对经审核并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聆空星寓官方微信号上进行公示。
2.异议处理:运营管理单位向经审核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人员通过短信通知等方式告知审核结果。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向运营管理单位反映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处理。
3.公证摇号:2024年12月11日,运营管理单位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其中杭州市A类人才免摇号。
其他人才摇号顺序按照:
①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F类人才
②萧山区认定的区级人才(含萧山区F类人才)
③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各类别人员依次确定顺序号,其中第①类别中的市级B、C、D、E、F类人才按照人才层次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顺序号。
摇号结果将在聆空星寓官方微信号上予以公示。
4.线上选房:2024年12月13日09:30。申请人需按通知时间提前线上签到;具体线上选房流程另行通知。
5.签约入住:公示后,2024年12月17日开始办理签约缴费,2024年12月25日前需完成签约缴费,否则视为放弃本轮配租。
申请人逾期未参加以上选房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未补齐资料、未按约定时间参与选房、未在2024年12月25日前签约等),视为自愿放弃租赁资格。其中,签约后最晚起租时间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二)常态化申请配租流程
本次集中配租后剩余房源将开展常态化配租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萧山人才码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由相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运营单位向经审核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办理选房签约手续。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需在5个自然日内,前往聆空人才星寓现场办理选房、签约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根据先到先得原则,以现场签约为准,申请人可挑选常态化配租房源中尚未配租的房源,常态化配租房源配租完毕,则不再受理资料递交申请。
运营单位向经审核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准入条件的人员通过短信通知未通过审核结果及原因,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2个自然日内向运营单位反映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处理。
十、 其他说明
(一)现场开放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现场开放参观。
参观时间:每日09:00-17:00
咨询电话:13296753153(该号码为对外固定电话)
接待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杭州大会展中心南侧
(二)解释
本公告由杭州会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杭州会新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