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12月9日)起,参与最新一期公租房实物配租项目预登记并选定房源的家庭可以分批办理入住了。入住合同现在已经可以打印,具体入住事项一起看看!
本次办理入住的是参与项目预登记家庭记并已选定房源的1778户保障家庭,将于12月9日—13日、12月16日—20日、12月23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分期分别在牛田、转塘等4个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办理。
选定房源的保障家庭应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公证,缴纳相关公证费用和房屋租赁押金。
其中,通过单位盖章申请公租房的选房家庭,请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共租赁住房专栏,点击“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服务”按要求自助打印合同(打印5份)或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领取租赁合同至用人单位盖章。
已选定房源的保障家庭,自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货币补贴,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对于剩余保障期限不满3个月的保障家庭,需先办理保障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签订租赁合同。
已纳入本期实物配租范围的保障家庭,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入住手续,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