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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政策维稳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民生,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推进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规范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现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因工作需要,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政策风险评估工作法律服务,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需求

1.采购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相关要求,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我市拟制定《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作为向社会公布的保障性住房配售政策文件,对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定义、准入条件、申请配售程序等内容作出规定。

2.服务内容

(1)组织开展社会意见征询、专家座谈会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情况。

(2)分析梳理意见征询情况,形成维稳评估报告。

(3)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维稳评估报告审查通过止。

4.项目成果

《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维稳评估报告。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社会风险评估资质,在杭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供应商须熟悉杭州法治建设发展情况,并具有丰富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立法工作经验。

3.中标供应商须组织固定的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维稳评估项目法律服务。服务团队应由2-3名专职从事评估咨询人员组成,指派其中1名为服务团队负责人。

4.拟指派的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具备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立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经验。

5.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要的差旅费、交通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投标人的资信文件。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8万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4月1日 12:00 。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248号)808室。

六、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人一般情况(附件2);

(2)初次报价一览表(附件3);

(3)磋商响应函(附件4);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响应并对响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附件5);

(5)廉政承诺书(附件6)

(6)整体服务方案;

(7)商务条款承诺;

(8)其它优惠承诺;

(9)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其他相关的资质证明。

2.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3.竞争性报价

本谈判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4.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副本必须一致,否则竞标无效)

(2)响应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谈判人授权代表签字。谈判服务明细表及售后服务内容表、承诺均应由法人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竞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谈判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6.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其中1人应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7.无效谈判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的;

(2)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

(3)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的;

(4)供应商的竞标文件的技术条件内容与采购项目实质性技术要求有严重背离的;

(5)供应商的资质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的;

(6)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或提供虚假、失效文件的;

(7)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或出现多个竞标方案的;

(8)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9)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报价存在恶意低价的(报价低于平均价格30%以上);

(11)超过最高限价竞标的。

8.说明

(1)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阐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要求提供而未能提供的材料和无单位盖章的材料可视为无效内容。

(2)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七、磋商时间

2024年 4月1日 14:30。

八、磋商地点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248号)818室。

九、磋商程序

1.谈判由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采购人、竞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派员现场监督。

2.谈判时,由竞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将竞标文件交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查验授权代表身份后,由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竞标人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谈判。

3.报价。竞标文件的报价为竞标人的第一轮报价。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报价情况,要求竞标人重新报价,但该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竞标。

4.否决。供应商此前因存在工作未落实到位、评估程序不规范等因素导致所出具的报告被政法部门否决的。

5.谈判内容由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十、联系人

李先生;电 话:(0571)85286782

附件: 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政策维稳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 .doc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