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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639/2024-002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4-08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有效性:


2024年第1期杭州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家庭租赁入住手续办理通告

现就2024年第1期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1人户、2人户、3人及以上户已选定房源的保障家庭租赁入住手续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15日-19日、4月22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每户具体办理租赁入住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

小区名称

办理时间

办理窗口

咨询电话

阳光嘉苑、阳光华苑、天澜里

4月15日

城北管理服务中心

87026168

白马湖和院、滨耀学府、湖漫雅筑、锦绣玲珑府、璞悦湾、浦乐新苑、

钱塘玫瑰湾、御滨府、云端公寓

4月15日-18日

城南管理服务中心

82110793

象山人家、晴好轩、之江诚品公寓

4月15日

转塘管理服务中心

87797951

翠苑一区、翠苑四区、河畔水境人家、蒋村西溪人家、金茂悦府、萍水人家、

秋麓茗庭、西溪河滨之城

4月15日-18日

蒋村管理服务中心

87795109

康晓人家、上和公元里

4月16日

康桥管理服务中心

87017628

北城枫景园、北城铭苑、北景莲趣苑、北景竹邻苑、春和云境轩、德胜上郡华庭、联合新苑、久睦苑、郡枫绿园、山畔晟庭、田园、祥宁人家、阳光逸城、

永华春语蓝庭、长睦华天苑

4月23日、25日-26日

田园管理服务中心

88960726

池塘庙路6号、春来枫华公寓、春来晓园、春棠澜府、翠翎公寓、归锦府、花语天境府、锦上文澜公寓、景冉佳园、景运人家、九和人家、聆潮府、流水东苑、普德人家、普福心苑、森临澜府、天聚府、望钱塘云庄、晓时代公寓、肖苑、

御道江河汇流公寓、泰和苑

4月15日-19日、4月22日-26日

牛田管理服务中心

87796779

大运桥西府、水碧苑、水月苑、繁华里、和宁文华府、景致公寓、红郡公寓、

三塘公寓、香槟之约、祥宸府、誉府

4月19日、22日、24日

三墩管理服务中心

88310382

二、办理入住须知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均应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前往对应的各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其中,公租房保障家庭有用人单位的,于办理租赁入住手续前三个工作日,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共租赁住房专栏,点击“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服务”按要求自助打印合同(打印5份)或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领取租赁合同至用人单位盖章。

2.根据《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土地等级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困难家庭给予租金减免。租户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需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预缴1个季度租金。

3.公共租赁住房按户型类别收取房屋押金,非成套或一室一厅成套住房1000元/套、其他成套住房2000元/套。

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按套公证,公证费200元/套,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承担一半,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全额减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给予减半收取即50元/套。

5.为方便租户缴交房屋租金,建议通过银行代扣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银行的储蓄卡(不包括信用卡),请在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一并提供。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按规定先行申请信息变更后,再办理租赁入住手续。

7.纳入本期实物配租范围的保障家庭,自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货币补贴,其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保障转为实物配租保障,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对于剩余保障期限不满3个月的保障家庭,需先办理保障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行签订租赁合同。

8.已纳入本期实物配租范围的保障家庭,如未在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入住手续,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

附件:已选定房源的保障家庭办理租赁入住时间表

杭州市安居房产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