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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639/2024-0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5-09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层级分类: 市级政策 关联类型:


《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答

一、本市限购政策如何调整?

答:全面取消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条件和套数限制。

二、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住房的认定如何调整?

答:1.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例如,某家庭在西湖区有一套住房但在上城区无住房,在上城区新购住房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2.购房人在所购住房的区、县(市)仅有一套住房的,且已在杭州市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https://zwfw.fgj.hangzhou.gov.cn/jjhygl/guid/)挂牌出售,新购同区、县(市)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例如,某家庭在余杭区仅有一套住房,将该住房在杭州市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办理挂牌出售手续后,在余杭区新购住房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3.家庭住房套数由所在地住保房管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三、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销售有何调整?

答:市区范围内,对于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量小于或等于准售房源数量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取消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

四、优化积分落户何时实施?

答: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住保房管局等部门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则明确后实施。

五、咨询电话

答:0571-87017030,0571-89830506,0571-8958158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