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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639/2024-003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公开日期: 2024-06-12

7600余户!今年第3期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来了

发布日期:2024-06-12 16:45 浏览次数:

今天起,7600余户公租房保障家庭可以进行实物配租预登记啦!预登记截至6月18日,不要错过哦。本期实物配租预登记时间从2024年6月12日至6月18日,共7天。根据《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3期实物配租预登记通告》,参与预登记保障家庭范围如下:

1人户家庭范围: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1月且保障资格仍在有效期内的家庭;

       2人户家庭范围: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2023年7月且保障资格仍在有效期内的家庭,以及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以前且保障人口已从1人或3人及以上户变更为2人户的在保家庭;

       3人户家庭范围: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5月且保障资格仍在有效期内的家庭,以及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以前且保障人口已从1人、2人变更为3人及以上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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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期实物配租预登记的保障家庭可以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完成实名认证后,在“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进行在线预登记。其中,纳入选房范围的家庭中有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保障:

● 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的; 

● 年满70周岁的;

● 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及“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见义勇为人士;

● 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且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

● 符合市住保房管局《关于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告》(2022年8月5日)相关认定条件的三孩家庭;

● 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除“年满70周岁的人员”外,符合上述其他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需同步上传优先保障证明材料。

预登记期内,预登记家庭可在线取消预登记或再次预登记,以最终预登记信息为准,预登记时间截止后,预登记信息不再变更。

市民如想查询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可在“e房通—公租房—货币补贴资格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如想变更联系电话,可在“e房通—公租房—资格信息变更”模块提交变更联系电话申请。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登记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纳入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选房前可继续领取货币补贴,选房后自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补贴。更多问题可拨打电话0571-87709591咨询(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