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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639/2024-0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6-21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有效性:


市住保房管局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西湖35号建议的答复

您好!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西湖35号《关于外来务工人员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相关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指导。经我局会商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外来务工人员住房补贴的有关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杭州市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解决,关于您提到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租房补贴,目前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予以保障:

一是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主要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已形成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其中,货币补贴方面,基本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4元,低保低收入分别是每月每平方米60元和48元。截至目前,我市公租房已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41.92万户,当前在保家庭19.86万户(其中实物保障4.99万户、货币补贴14.87万户)。实物配租方面,房源的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户型分为一居室和二居室,租金一般为市场租金的3-4折,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需低于我市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截至目前,已交付使用公共租赁住房5.77万套。

二是高层次人才购房(租赁)补贴。2014年以来,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更好地吸引留住各类高层次人才到杭州创业创新,我市出台了《杭州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对经认定的A-D类高层次人才发放购房补贴、E类人才发放租赁补贴(每人每月2500元)。

三是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2020年以来,我市推出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下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市将继续研究完善公租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各区根据区域人口发展、收入增长等实际,研究制定差异化保障政策,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同时,结合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持续做好公租房货币补贴、人才购房(租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等发放工作,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和申领便捷度,让更多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到我市住房保障政策红利。2024年全市计划推出公租房房源6000套,发放公租房货币补贴15万户。

二、我市解决外来务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有关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全面落实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全周期“一件事”集成改革和“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保障,通过改扩建公办学校、内部挖潜扩班、民办随迁子女学校转公等方式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2023年,我市积极落实保障随迁子女入(转)学省民生实事,随迁子女在义务段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90.7%,同比提高6.1个百分点,有力提升了“新杭州人”的满意度。

二是积极推行积分入学政策。以学区为单位依据“积分排序、全区统筹”的方式,按照父母(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居住证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杭州随迁子女报名小学的学生中,2022年有12081人的家长至少其中一人申请适用积分排序入学,2023年有15042人的家长至少其中一人申请积分。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转)学政策举措。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转)学保障政策。按照“两为主”要求,切实保障持有居住证及符合当地入(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符合当地入(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做到应入尽入、应转尽转。

二是多途径提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通过新(改扩)建公办学校及挖潜公办学校空余学位、规模内适当扩班等途径,增加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努力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学位。2024年,保证持居住证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率90%以上。

三、我市在放宽积分制入户制度方面的有关情况

为解决在杭州工作时间较长,贡献较大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作为户口迁移政策的补充,全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从2018年起由市发改委牵头,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我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持有人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积分指标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自愿申请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按原政策,每年根据申请情况报市政府同意后确定当年的落户人数及分值,最高分值曾达到160分,从2018年至2022年共计14万流动人口(含随迁)通过积分落户。

2023年初,我市结合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取消积分落户人数限制,原则上经审核符合积分落户基本申请条件的均可落户。目前基本条件为: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总积分达到100分。积分落户分数降低后,2023年受理积分申请8.8万人,上半年已落户2.45万人,下半年落户2.92万人,较上年同比上升19.03%。

2024年,我市将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以及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春雨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对已来本市就业并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积分落户的社保、居住年限实行省内同城累计互认,进一步畅通劳动力要素流动;同时,在常态积分的基础上,结合审核周期,统一将市区积分落户应用办理从二季度起提升应用频次,由一年集中一次提高到每季度末受理一次,方便群众及时落户。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相关保障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希望您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建议。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