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住保房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打造健康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不断推进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住保房管领域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积极做好《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目前,《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经市司法局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三审;《杭州市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审查意见,经市人大、市司法局同意,暂停相关立法工作,列为2025年政府规章项目。二是起草市级重大行政决策。本年度我局承担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已于10月底正式出台。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进一步规范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加梯工作以及行政调解工作等。制定过程中注重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审查机制等要求,全年完成11件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6件(增量)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结合市级相关部门、局系统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实际工作需求,依法组织对涉营商环境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改、废”。四是做好重点领域行业合规体系建设。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针对物业服务行业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合规指引。其中,物业服务行业合规性指引已基本编制完成,并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审查。编制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合规指引,并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发布。行业合规指引出台将依法规范和引导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防范合规风险能力,从预防端降低涉企法律风险。
2.积极落实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是在诉源治理上,2024年行政复议总发案25件,同比下降16.67%;行政诉讼发案量20件,同比下降45.95%,在案发量上较去年同期显著下降。2024年新发行政复议无败诉,行政诉讼案败诉1件,败诉数与去年保持持平,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二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上,建立健全行政调解相关工作机制。根据省、市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印发《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并成立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领域行政调解委员会,切实发挥好行政调解作用。
3.进一步深化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持续深化完善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新增编制涉我局监管执法事项10项,依法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案件8件,办结4件。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综合执法局的执法协作机制,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出台我市住保房管领域划转事项监管与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三是有序推进“监管一件事”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局系统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对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房屋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2024年度共认领行政执法检查事项36项,开展“双随机”检查11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6次,做到认领监管事项100%覆盖。四是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体系。按照国务院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住保房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完善工作。在原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基础上,按照职责权限对所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新增制定裁量权基准。对公租房保障资格确认、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市场检查等事项编制对应的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裁量基准,进一步细化量化相关条件和标准,实现本系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各行政执法领域裁量权基准全覆盖。
4.稳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住保房管领域信用信息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一是制定出台《杭州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在住房租赁行业建立起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二是探索推行物业服务行业多维评价工作,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考核情况,建立涵盖业主、街道社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物业服务企业多维评价体系。目前,相关工作已在余杭区先行开展。三是配合市发改委做好“信用杭州”应用场景建设工作,为场景建设有关模块提供购房、租房等的数据要素。
5.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和培训学习制度体系,强化干部职工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按要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举办全市住保房管系统行政执法培训1次,开展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调解实务和技巧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等活动,确保合格率达到100%;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组织局系统新进公务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制定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开展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住房保障、既有住宅加梯、房屋使用安全等工作的法治宣传;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学习及宣传周活动,通过集中学习、问卷调查、走访企业、张贴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对住保房管领域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的力度,安排与社区工作、企业经营和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力度,通过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介渠道和传播方式推进普法工作,打造有住保房管特色的“互联网+普法”品牌。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理解不够深刻,欠缺活学活用、解决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力度,并创新学习和培训形式。二是“两高一低”整治需进一步加强。本年度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经分析为上年度结转的批量案件被纠错导致。下一步需要针对类型化矛盾纠纷加强预防及调解、化解工作,进一步降低发案量、败诉率和纠错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积极贯彻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部署、任务分解和细化实施工作。深入研究讨论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和行政执法工作计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听取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保障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讨论等多种形式,学习领会依法治国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我市住保房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统筹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稳步推进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人民需要的、人民满意的住保房管部门。
2.全面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的开展,高质高效完成《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及出台后的宣贯、培训和学习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以及规范性文件常规清理工作,健全完善我市房地产行业各项管理制度,着力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全市房地产行业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3.健全矛盾调处化解体系,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多元化解调解机制,积极推进房产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群众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各区、县(市)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推动行业调解发挥实效。密切区、县(市)、属地街道的工作衔接,凝聚多元力量加强矛盾纠纷预警预判。充分挖掘和宣传示范案例,切实推动化解矛盾纠纷,着力降低发案量。
4.深化各方监督工作,提升工作质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进一步压实责任,高质量完成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工作。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加强对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行政执法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等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接受公众监督。
5.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营造法治氛围。以“八五”普法规划为契机,严格落实“谁立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扎实开展住保房管领域工作的法治宣传,加大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的力度。丰富宣传手段,着重发挥好微信、微博、自媒体等新媒体作用,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提升普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