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结束迎来“返工潮”,租房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现在,获取租赁房源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带来的风险也值得关注。小编在此提醒大家注意房屋租赁过程中的“三务必”和“三警惕”,规避租赁风险和租房骗局,保障自身权益。
三 务 必
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找房
在杭州,“杭州市住房租赁公众服务平台”“浙里办—e房通”提供了规范运营的住房租赁从业企业查询、验真租赁房源查找等服务。
租赁当事人可通过杭州市住房租赁公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网站或浙里办APP的“e房通”小程序中“我是租客”的“找房住”功能,根据需求筛选在平台上备案的房源,联系对应的经纪机构、租赁企业或个人房东咨询。
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可在租赁平台的“住房租赁企业白名单”或e房通“一站式服务”的“住房租赁企业白名单查询”中择优选择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并关注企业信用等级。同时,可在租赁平台中查阅“住房租赁企业风险名单”,警惕租赁风险。
通过其他渠道寻找房源的,需确认出租方是否具备出租该房屋的权利,出租方为产权人的,应核实房屋权属证明及产权人证件;出租方非产权人的,除核实房屋权属证明及出租方证件外,还应查看其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确保房源的真实性及可转租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不得出租。
务必实地查看房屋状况
不能仅凭网络图片或视频决定是否租房,租房前必须实地查看房源,核实房屋楼层高低,户型大小、屋内配套设施等是否与网络平台上描述一致,检查房屋内配套设施(如家具家电、电器功能、水压、下水道、门窗锁具等)是否完好且能正常使用。如果是合租房,一定要充分评估合租的居住环境是否能接受。
确定要租房的,建议对屋内配套设施拍照或者拍视频取证,防止退租时产生“提灯定损”的情况,为避免双方发生分歧,如有需求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公证进行证据固定。目前国立公证处已推出相关业务,可通过“国立e公证”微信小程序进入“租房保”进行租房存证。
务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确定租赁房屋的,一定要和出租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建议使用《浙江省房屋租赁合同(2023版)〔范本〕》或《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可通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右下角—最新示范文本栏目下载使用。
如使用企业提供的合同文本格式,需核实该合同文本是否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可通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中心”-“备案合同格式条款查询”-“合同格式条款公示查询”进行核实。
三 警 惕
警惕收“看房费”套路
部分中介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精美图片、低廉价格的房源引诱租客看房,提前收取“看房费”(服务费、信息费、带看费),实际无法提供与宣传相一致的房源来促成租房交易。且看房费不会因为租房不成功而退还,租客需警惕,避免经济纠纷。同时,切记未实地查看房源和了解合同条款,不盲目支付订金、定金、押金等钱款。
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诱惑
租客不要受低租金诱惑,房东切勿被高租金蒙蔽。租房前及托管房源前可通过杭州市住房租赁公众服务平台等正规渠道了解周边租赁房屋租金价格水平,对租金保持合理预期,切勿贪图便宜,租客要警惕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租金,避免因住房租赁从业企业经营问题遭受经济损失。
警惕租赁合同陷阱
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阅合同条款、充分理解合同内容,避免霸王条款、隐形条款,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出租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约定要清晰;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包括押金的收取与退还规则;明确水、电、气、网、物业、停车等费用的承担方、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等,避免日后产生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