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住房保障
索引号: 002489639/2025-0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公开日期: 2025-03-10

800余户公租房保障家庭下周一起办理入住,这些要注意!

发布日期:2025-03-10 16:51 浏览次数:

3月10日(下周一)起,800余户公租房保障家庭将分批办理入住。办理入住手续和入住公租房后,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呢?一起来看看!

微信图片_2025-03-10_162756_396.png


入 住 安 排

本次办理入住的是参与2024年第6期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并选定古墩彩虹轩、棠跃湾等房源的800余户保障家庭,入住手续将于3月10日—14日、3月17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分批在牛田、城北、转塘、三墩4个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办理。

微信图片_2025-03-10_162738_740.png

如未在2025年3月31日前办理入住手续,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


注 意 事 项

// 问:办理入住需要什么材料?

答: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均应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前往对应的各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其中,通过单位盖章申请公租房的选房家庭,请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共租赁住房专栏,点击“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服务”按要求自助打印合同(打印5份)或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领取租赁合同至用人单位盖章。


// 问:我的公租房保障资格马上要到期了,可以办理入住吗?

答:对于剩余保障期限不满3个月的保障家庭,需先办理保障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您在办理入住前才刚发现不满三个月,可以联系您所在公租房小区的管理服务中心窗口,说明情况安排延期办理入住。


// 问:办理入住需要交什么费用?

答:保障家庭在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需预缴1个季度租金。除租金以外,公租房按户型类别收取房屋押金,非成套或一室一厅成套住房1000元/套、其他成套住房2000元/套。其中,“钱江分”如果高于700分可以享受公租房押金减半,“钱江分”可以在杭州市民卡APP查询。

另外,还需收取公证费,公租房按套公证,费用为200元/套,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承担一半,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全额减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给予减半收取即50元/套。


// 问:办理入住后货币补贴马上会停止发放吗?

答:纳入本期实物配租范围的保障家庭,自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货币补贴,其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保障转为实物配租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


// 问:选完公租房之后,还可以换房吗?

答:保障家庭可以登换房平台进行换房。已选定房源的保障家庭可进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公共租赁住房自助换房信息大厅”发布换房信息,登录时需输入保障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短信验证码。

但需要注意的是,换房需要都为市本级公租房房源、同一户型,在已选房但未签订入住合同的保障家庭之间可以换房,已签订入住合同的保障家庭之间也可以换房,但未签订合同的和已签订合同的不能换房


// 问:入住公租房之后可以二次装修吗?

答:不可以。公租房已经实施套内装修,承租人不得进行二次装修或拆改。不得改变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还有要提醒的是,承租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租房租赁合同以及本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此外像一些常规的也要注意,比如不得占用公共楼道、电梯厅、消防通道等共用部位或公共区域,不得将自行车、花盆、衣架等私人物品摆放在共用部位或公共区域。


// 问:公租房可以落户吗?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可以按照杭州市公安局《关于明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户口迁移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公基础〔2017〕7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迁入户口前需到房源对应的公租房房管理服务中心签署《户口迁移承诺书》,持承诺书至属地户籍管理机关办理迁移手续。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退出住房保障的,应按照《关于明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户口迁移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出。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户口迁出的,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也将发函至公租房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施户籍强制迁移。


// 问:在实际公租房的租赁过程当中,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违约行为?

答: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和运营管理单位对违规违约使用公租房一直持“零容忍”的态度,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各种人防加技防的手段,巡查处置各类违规违约行为。

保障家庭有下了行为的属于违规违约:

(1)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3)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4)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的;

(5)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的;

(6)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7)存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