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39/2025-001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28 | |
发布单位: | 市住保房管局 | 有效性: |
关于调整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的通告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的通知》(浙建保发〔2023〕6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1〕20号)等文件规定,按照《2024年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现对市本级范围内(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的收入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由低于77043元调整至低于83356元(按照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以上标准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