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住房保障
-
索引号: 002489639/2025-003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 公开日期: 2025-06-17

余杭区公租房建设有了新进展

发布日期:2025-06-17 16:02 浏览次数:

近日,余杭区两个在建公租房项目迎来了新的建设进度。一起来看看!

杜甫区块公租房项目

微信图片_2025-06-17_154016_667.png

项目位于良渚街道杜甫村,东至章德路,南临规划河道,西至规划绿地,北至美学街。项目总建筑面积60369.07㎡,由3栋26层高层住宅及配套用房组成,建设总套数650套,有45-60平方米3种户型,配建机动车位537个、非机动车位1465个。

项目周边配套齐全,交通出行方便,周边500米内有地铁2号线(杜甫站),往西一公里为运溪高架,往东北向约二公里内为绕城高速良渚互通及莫干山高架路;一公里内商业综合体永旺梦乐城,周边有余杭第一人民医院和良渚医院2家医院,并有幼儿园、小学、初中等一站式教育配套资源。 

微信图片_2025-06-17_154056_915.png

目前,项目已进入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收尾及室外绿化种植、园路铺装、道路沥青摊铺施工阶段。


未来科技城公租房二期(YH02-1C-24地块)

微信图片_2025-06-17_154130_633.png

项目位于余杭街道,西至禹航路,北至纬北二路,东至规划绿地,南至规划绿地、太炎路。项目总建筑面积90708.5平方米,由6栋多层住宅、6栋高层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公建裙房组成,建设总套数775套,设计了57-68平方米5种户型。配建机动车停车位757个,非机动停车位1651个。

项目地块所处位置交通环境优越,西侧为禹航路(主干路),南侧为太炎路(次干路),北侧为纬北二路(支路),距离杭州西站约6.5公里,距离余杭西客运站约2.2公里,距离地铁5号线南湖东站约2.5公里,距离留石高架路禹航路入口约500米。周围有太炎中学、太炎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资源。

目前,项目维护工程完成85%、地下室结构完成50%、主体结构完成20%,完成总工程量的37%。

微信图片_2025-06-17_154155_618.png

那么,大家最关心的——申请余杭区公租房保障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如何申请呢?

余杭区公租房保障主要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准入条件如下: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余杭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落户5年(含)以上;

●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等标准低于规定标准(根据余杭区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39030元,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87994元;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均应低于433365元,家庭在各类企业中投资总额应低于30万元;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当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 1 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19.8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申请家庭在主城区(含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且在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或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申请家庭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主申请人具有余杭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杭州市、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等标准低于规定标准(根据余杭区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87994元,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应低于433365元,家庭在各类企业中投资总额应低于30万元;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当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 1 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19.8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申请家庭在主城区(含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且在5年(含)内无转让住房记录;

●主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余杭区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或公积金;或持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主申请人拥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含)(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申请家庭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注:申请租赁补贴时,申请人需确保已办理余杭区内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且相关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主申请人具有余杭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杭州市、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等标准低于规定标准(根据余杭区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87994元,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应低于433365元,家庭在各类企业中投资总额应低于30万元;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当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 1 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19.8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申请家庭在主城区(含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且在5年(含)内无转让住房记录;

●主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余杭区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或公积金;或持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

●申请家庭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注:申请租赁补贴时,申请人需确保已办理余杭区内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且相关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


社会救助住房困难家庭(包括通过余杭区民政部门核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地所在社区申请;

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主申请人登入“杭州市民卡”APP或“看余杭”APP,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进行资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