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配套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财政局: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事项的通知》(杭财函〔2025〕9号)文件,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中央和我省承担比例为85:15,需由我省承担的15%地方配套资金由省与市、县(市)按照4:6的比例分担。扣除国家和省分担后需由我市承担的地方配套资金,市级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对各区予以补助。根据前期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配套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52号)下达我市的第一批省级配套资金额度,以及《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杭房局〔2025〕32号)下达各区的第一批省级配套资金额度,报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各区市级配套资金(第一批)927.01万元,相应增加各区2025年度“2150299其他制造业支出”预算指标,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区财政部门在收到预拨资金后,要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同级住建部门,并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按照本文号接收登记预算指标,保持追踪,使用范围、拨付管理、监督管理等要求按照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相关规定执行。请各区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事项的通知》(杭财函〔2025〕9号)文件要求,及时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市住保房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各区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算。

附件:1.2025年第一批市级配套资金下达明细表.doc

             2.旧房装修物品材料购置补贴资金2025年度绩效指标表.doc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