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26

2012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将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一)规范程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实施,2012年度,我局对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文件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及《关于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格式文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了操作流程和答复方式,对于责任分工、受理、交办、主办和协办、延期、答复以及送达、归档等均作出明确、可操作的规定。

  (二)加强调研,突破政府信息公开瓶颈

  我局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突破点作为主要课题,开展了各项调研活动,赴兄弟单位学习借鉴,并撰写了年度工作论文,有效地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创新思路,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利用现今最为快捷的传播平台,创建十个“房管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截至2012年底,共发布房管(房产)信息5400余条,为广大市民提供最快捷的房管咨讯、最及时的房管动态、最前沿的房管政策,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多角度、广视野、全方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共整理出政府信息105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经保密审查后,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公布。其中,政务动态431条,占40.77%;商品房预售项目公示236条,占22.33%;专项工作34条,占3.22%;重点项目21条,占1.99%;公示公告214条,占20.25%;实事项目34条,占3.22%;政策法规21条,占1.99%;其他占6.2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从申请方式上看,目前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分为杭州市房产档案馆窗口受理、网上(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网站)在线申请、电子邮件以及信函、传真申请等多种申请方式。2012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7件,176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占总数的81.1%;8件通过网上申请,占总数的3.6%;1件通过传真申请,占总数的0.5%;31件通过信函申请,占总数的14.3%,1件通过其他形式申请,占总数的0.5%。

  从申请内容看,主要仍集中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拆迁、物业等领域,其中,申请物业用房信息106件,占比48.85%;申请拆迁许可、拆迁裁决信息79件,占比36.40%;申请预售许可证信息9件,占比4.15%;申请房屋产权信息7件,占比3.22%;申请房改信息5件,占比2.30%,其余11件。

  在已答复的217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中,从公开形式来看,最终反馈结果为“可以公开的152件,占总数的70.04%;可以部分公开的16件,占总数的7.38%;免予公开49件,占总数的22.58%(其中:信息不存在19件;非本部门掌握7件;申请内容不明确13件)。

  从申请对象看,本地居民占99%以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持续实行零收费服务,未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对于阅读有困难的残疾人、文盲申请人,亦提供适当的帮助。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共计6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共计6件,截至目前无败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虽然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进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各方面都日臻规范和完善,但仍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首先,随着公众对个人名下住房情况查询的日益重视,如何妥善处理好房产登记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专门查询制度中的适用问题,亟需对最新法律法规进行强化学习和深入研究。其次,如何进一步丰富和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服务形式,扩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受众范围,积极保障公民知情权,也需纳入到接下来的工作中。再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1.继续抓好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着重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认识,让他们主动意识到信息公开是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利途径。要在信息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量,以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加强宣传,畅通公开渠道

  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沟通表达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建立长效、实用的信息公开机制,让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力争做到及时、有效、彻底的公开。在社会媒体上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及时公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切实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起一套科学、法制的监督运行机制,强调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据法定的重点范围主动为公民、法人等政府信息申请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3.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

  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看责任是否到位,制度是否执行,工作是否落实,同时加大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重要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表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