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1

2013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现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3年,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单位(处室)职责分工明确”的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市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共整理政府信息1415条,全文电子化100%,经保密审查后,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公布。其中,政务动态455条,占32.15%;商品房预售项目公示450条,占31.80%;专项工作26条,占1.83%;重点项目26条,占1.83%;公示公告250条,占17.66%;实事项目26条,占1.83%;政策法规29条,占2.04%;其他10.89%。

  2013年,我局房管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6.83万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从申请方式上看,目前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分为杭州市房产档案馆窗口受理、网上(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网站)在线申请、电子邮件以及信函、传真申请等多种申请方式。201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5件,136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占总数的46.1%;30件通过网上申请,占总数的10.1%;1件通过传真申请,占总数的0.3%;126件通过信函申请,占总数的42.7%,1件通过其他形式申请,占总数的0.3%。

  从申请内容看,主要仍集中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拆迁、物业等领域,其中,申请物业用房信息83件,占比28.13%;申请拆迁许可、拆迁裁决信息48件,占比16.27%;申请预售许可证信息9件,占比3.05%;申请房屋产权信息107件,占比36.27%;申请房改信息4件,占比1.35%,其余42件。

在已答复的295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中,从公开形式来看,最终反馈结果为“可以公开”的131件,占总数的44.40%;“可以部分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2.03%;“免予公开”143件,占总数的48.47%(其中:“信息不存在”13件;“非本部门掌握”9件;“申请内容不明确”34件;“不予公开”87件),其余15件。从申请对象看,本地居民占99%以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我局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为了更好地将《条例》落到实处,打造阳光政府,保护而不是变相抑制百姓要求信息公开的热情,目前我局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也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共计17件,目前,除7件申请人撤回以外,其余全部维持。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共计6件,截至目前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原告撤诉2件,维持1件,正在审理中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已基本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信息公开专栏的网站建设趋于合理,公开内容逐步完善,信息更新更加及时。但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公开渠道联动性不足

  主要以网站公开和报纸媒体公开为主,与其它发布渠道未形成系统化的联动机制,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受众面。

  2.信息利用便捷性不佳

  在信息公开时,主观上存在以发布信息尽告知义务为主的思想,较少从方便群众利用角度出发,具体体现在大多数信息的公开形式较为简单,缺少具有亲和力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信息分布较乱、内容较杂、群众查阅不方便。

  3.公开与隐私平衡难度大

  房产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出于公共利益需公开个人信息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平衡的难度较大。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防止属于国家秘密和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以及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被违法违规公开,又要防止以保密为理由,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下,我局以服务公众为导向,进一步深化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包括保障房建设和申请、房产市场管理、房产登记、房屋征收(拆迁)、房改管理、物业和维修基金监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以查询服务为抓手,积极拓展网上公开、自助查询、资料索取等各种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中碰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认真总结,切实为申请人提供便捷、准确、规范、高效的服务。

  2.加强宣传,畅通公开渠道

  我局将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并切实抓好落实。在公开渠道和形式方面,要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渠道,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沟通表达形式展示信息,建立长效、实用、联动的信息公开机制,并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知晓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切实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

  3.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

  下一步,我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一是完善公开内容,切实在深化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对未按要求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完整的信息予以补充完善。二是优化页面设计,对公开的信息予以分类整合,完善内容架构,提高网站便捷性和服务性。三是加强信息维护,严格按照规定的信息公开时限完成公开,尽量做到信息与实际进度同步,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时效性。

附件:浙江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