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9

2015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立足本职,创新思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成果、创新机制,各项工作稳固扎实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1条,经保密审查后,全文电子化100%。其中,政务动态524条,占17.58%;商品房预售项目公示533条,占17.88%;专项工作12条,占0.4%;重点项目10条,占0.34%;公示公告256条,占8.59%;实事项目12条,占0.4%;政策法规86条,占2.88%;其他占51.93%。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更新,主动公开包括住保房管动态、公告公示、政府采购、新闻专题等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提供信息公开在线申请、政务信息、政策法规查询等功能,实现我局和公众的双向实时互动,为公众及时解读房产类相关政策,为市民群众答疑解惑。

截至12月31日,我局住保房管网政务专栏访问量为1080万余人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的情况

2015年,我局积极主动回应职责范围内社会关切的问题,利用多种渠道,努力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做好各类业务解答、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在杭州市住保房管网首页开通房管业务咨询,市民有任何疑难问题,可以直接通过官网咨询解惑。

延续优良传统,办好与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联合推出的《房管在线》栏目,每周一期,为市民传递最新政策法规和房管动态,在线解答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利用网络平台,开通局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以创新、主动、透明的方式,第一时间传递住保房管动态及房地产相关政策。截至2015年12月31日,局政务微博发布1784条,微信发布73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限时答复”的工作机制,遵循“受理--交办--办理--审核--答复”的基本工作程序,切实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通畅。

申请方式上,目前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分为杭州市房产档案馆窗口受理、网上(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网站)在线申请、电子邮件以及信函、传真申请等多种申请方式。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9件,其中148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占总数的43.66%;141件通过网上申请,占总数的41.59%;50件通过信函申请,占总数的14.75%。

从申请内容看,主要仍集中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拆迁、物业等领域,其中,申请物业用房信息78件,占比23.00%;申请拆迁许可、拆迁裁决信息109件,占比32.15%;申请预售许可证信息48件,占比14.16%;申请房屋产权信息51件,占比15.05%;申请住房保障信息13件,占比3.84%;申请房产信息20件,占比5.90%;其余20件,占比5.90%。

从公开形式看,在已受理的339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中,最终反馈结果为“可以公开”的185件,占总数的54.57%;“可以部分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2.29%;“免予公开”112件,占总数的33.04%(其中:“信息不存在”61件;“非本部门掌握”1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36件;“不予公开”3件),不属于政府信息7件; 占总数的2.06%;撤销申请16件,占总数的4.72%;其它形式2件;已受理未反馈11件。从申请对象看,本地居民占99%以上。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为了将政策贯彻落到实处,打造阳光政府,更好地服务百姓,目前我局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也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共计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6件,依法被纠错1件,终止的1件。针对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6件,撤诉的1件,未审结的2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诉求不断提升,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数量不断增多,申请方式、申请需求也日趋多样化。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针对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我局在落实责任、规范程序、创新思路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仍有待拓展。作为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部门,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和深度上仍有待加强,在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上,要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二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水平还有待提升。尤其是在遇到政府信息公开个案较为复杂的情况,需要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能准确把握政策文件的新要求、新规定,依法依规作出答复。

八、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理解、参与、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

二是继续抓好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加强各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答复工作;要在信息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依法依规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以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认真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关系,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都得到有效保障。既要防止属于国家秘密和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被违法违规公开,又要防止以保密为理由,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1月15日